※ 引述《spencer2567 (喔迷駝佛)》之銘言:
: 有保中國人壽的 意外 實支實付
: 之前從樓梯滑倒 看醫生 很乾脆就理賠
: 上禮拜從信箱丟傳單 結果丟太快 傳單的紙
: 劃傷手指頭靠近指甲那一端 血流不止 本以為好了
: 結果不知道是碰到水 還是跟朋友養的狗玩 有舔手指
: 隔天就疼痛紅腫 結果後來 過三天越來越腫 連彎曲都沒辦法
: 後來去給醫生引膿吃抗生素 結果醫生診斷證明開
: 甲溝炎蜂窩性組織炎 引膿 治療
: 結果一如往常 等療程完成後 送理賠
: 剛剛致電來說不予理賠 但我很確定的就是割傷引起的
: 傷口也很明顯在指甲邊緣有道切割傷痕 請問是我診斷書要註記外傷引起的
: 才會賠嗎? 今天理賠打來跟她講的態度不是太爽
: 說要證明意外 但之前看過不少醫生 就連車禍 醫生也不會在診斷證明註記意外
: 請教各位 感謝
醫師沒有在意外現場看到都不能註記是意外,只能記載看診時的狀況
醫學系在上課或是醫師在醫院上班的時候都有上法規課程
醫師法有規定,不得開立「不實診斷書」,可能會背上「行政罰鍰」、「廢止醫師執照」
、「登載不實」或「偽造文書」的罰則。
所以醫師都會叫病患一定要問清楚保險公司的理賠規定,
醫師沒有在現場看到病患出意外就是不能在診斷書上寫是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