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新光人壽保單解除

作者: ggtest (huang)   2020-08-01 12:34:33
母親在109年5月的時候確診癌症,在新光107年10月跟12月簽了失能跟醫療險各一張,現在新光以投保期間沒有告知兩個月內曾多次接受醫生治療為由,要解除保單
我看保單裡面是有一條”最近兩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生治療,診癒或用藥”,母親是勾否,因為我媽其實不懂,她說業務員只是問她有沒有開刀,最近有沒有重大傷病,她回沒有,之後就簽名,請教一下保險公司可以用這個理由解除保單嗎?
如果這條成立的話,那我家所有保單都是可以解除的,因為我媽幫我們家所有小孩買保單都沒問過,那兩個月有沒有看過醫生,都是業務員幫她勾否,然後就簽名,如果這條成立,我家保單是不是可能都無效,不然就要一張一張保單去查那段時間有沒有看醫生
不好意思,打得有點長,就是想請教這樣合理嗎?可以怎麼處理?
作者: ggtest (huang)   2020-08-01 12:52:00
補充一下:醫療險那張是實支實付,母親是有去做健康檢查的
作者: sonas945 (sonas)   2020-08-01 13:11:00
這個業務真的害人不淺,已經快過二年除斥期,其實可以忍到年底再辦理賠申請,卻沒告知這件事建議先貼存證信函上來看,才知道令堂未告知事項對保險公司危險估計的影響程度,如果實際上不足以影響,有機會救
作者: vitoli410013 (杰*2)   2020-08-01 13:27:00
請問令堂在107年7、8、9月有接受醫生治療嗎?若是當時沒有,健保資料也沒有,新光想以此為由我就覺得疑惑,因為這告知是投保時往前推2個月才需要的,跟理賠不一樣。而且健檢跟治療也不一樣,通常醫療險,保險公司會要求且幫出健檢費用,不能列入治療。
作者: ggtest (huang)   2020-08-01 13:42:00
兩年前的資料,我要找一下,母親有慢性病,有定期在吃藥,這個有寫在保單裡
作者: wusp88 (patty)   2020-08-01 14:21:00
再忍幾個月就可以不用到解約的
作者: ggtest (huang)   2020-08-01 14:51:00
我媽認識的業務真的很弱 ,一輩子花大錢在繳保險,還遇到這種鳥事,現在有在處理了,我媽並沒有惡意隱瞞,我說的小孩保險是這兩年買了很多....,還沒過除斥期,現在就請業務就兩個月那個條款,給我們補充說明,不然就退保
作者: sonas945 (sonas)   2020-08-01 15:36:00
補充說明?該不會您是想「補告知」吧
作者: ggtest (huang)   2020-08-01 16:33:00
對,補告知,避免這段時間還有發生事情,下次買保險這項都勾是,最多這家不保換一家,在台灣誰不是有病痛就跑醫院....更何況是老人家,小病小痛就跑醫院
作者: awei181 (awei)   2020-08-01 16:50:00
若身體還算健康,二個月不跑醫院、診所真得不難。保險的補告知,就是坦誠當初有不實告知,怎有人對保險公司這麼好,把證據直接給保險公司,讓他們有機會可以解除保單
作者: ggtest (huang)   2020-08-01 17:04:00
如果補告知,保險公司願意解除,我會酬神還願,前兩年為了這幾張保單,我們家小孩還跟我媽鬧過家庭革命,一年一個人要繳10幾萬,繳的起,但真的沒必要,要不是我媽要死要活的,打死我,都不會把保單留下有人寄信問,那就補充說明,我媽這次的癌症,跟之前的看診一點關係都沒有,去年有做過相關的健康檢查也沒事,今年五月確診癌症晚期,蠻傻眼的,只能說倒楣遇到爛醫院,不然早幾個月,我媽復原希望其實會大很多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20-08-01 20:55:00
解除如果公司願意退還保費,那還可以,如果不行就只能認
作者: ggtest (huang)   2020-08-01 23:29:00
目前就是以我媽那兩個月的看診並不太影響兩張保單的風險評估做申訴,看診主要是慢性病造成的一些不舒服,慢性病是有寫在保單裡的,而且那時候也有全身健康檢查當評估,如果真的解除就認了,至於我們小孩自己的保單,就算提出補告知,我想解除的機會應該不大,查了一下我那段時間只有感冒跟看青春痘,其他幾個小孩就算有,應該也都是小病小痛...不過如果真的解除,每年拿去多買兩張0050,也不錯,賠小錢,省大錢,還有慎選業務....謝謝大家的回覆,讓我學到蠻多的
作者: dirklin (dirklin)   2020-08-02 08:49:00
主要是兩個月內的就醫是否嚴重程度會影響核保評估如果真的有慢性病史,爭取看看能不能加費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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