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e809 (rong)
2020-10-21 23:54:41大家好
我想問關於醫療險
今年30歲,女性,未婚
未保過醫療險
之前公司健康檢查發現卵巢長了一顆良性腫瘤
查了網路,手術可能大約3.4w
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所以想問
1.健康檢查並非門診掛號,還有辦法保醫療險嗎
2.這樣要怎麼選擇保險種類?
理賠門診手術?實支實付?建議短期或終身?
3.保險公司會去醫院調健檢報告嗎
4.如果確定要保,需要重新體檢嗎
對於保險不太了解,問的問題比較多
希望有人可以回答
謝謝各位
1、可以保醫療險。大部份情況不致於因為一個小腫瘤(即使據實告知)就整個醫療險都不能保。雖然某些公司某幾樣商品(通常非醫療險)會因為有一點點體況就不能保,但它們畢竟不是醫療險,有的是失能險,有的是壽險。2、要怎麼選擇保險種類是一個巨大的問題,有人研究了三個月還在研究。光是實支實付起碼您也要看十篇文章才能明白。但如果您此問是要針對那顆腫瘤,實在對不起!對不起之一是您恐怕不容易如願。保險公司要被當成提款機,也沒那麼容易。對不起之二是很抱歉是如果提供您如何買到醫療險然後叫保險公司付這款,似乎理所不當。3、現在不會。理賠的時候會請您寫授權書,讓他們去調病歷資料。您的健檢資料是否有含在裡面,不能十分確定。5、保險公司如果沒有其他懷疑的話,又不是被「幸運」抽中抽樣的話,保險公司通常不會要30歲又沒有(告知)體況的人去體檢。所謂的體況,BMI 過重過輕也叫體況。那就有可能要體檢。已未婚不是重點,BMI 才是重點,該說的要說,不該說的不用說 XD
如果妳從未在體檢那家醫院就醫過,之後也不去就醫,那個體檢資料保險公司理論上不可能會知道
除非是急著治療的問題,不然當不知道先投保,等待期過後再去它醫院治療即可。門診時注意不要跟醫生提到有健檢事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2 09:03:00無法保,不然就是該部位被除外,或加費。醫療自付,保實支實付。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2 09:10:00不要冒險,免得不但不賠,還被解約
作者:
kybay (liru)
2020-10-22 11:03:00這種詐保心態要不得 當我們這些誠實善良保戶白癡雖小 要負擔你的份啊???
哪有詐保那麼誇張。就只是「遺漏」而已好嗎?保險公司自己沒查到,怪保戶?XDD
作者:
kybay (liru)
2020-10-22 11:49:00保險契約本來就是最大善意原則,保險法第64條隱匿/遺漏/不實說明 寫得清清楚楚,保戶自己沒告知,怪保險公司?XDD
沒告知,保險公司有查到就是解除契約,沒查到就是理賠。有啥問題?怪保戶沒告知?多賠了?XDD
作者:
cheng1989 (cheng1989)
2020-10-22 12:02:00一般公司的健檢都會留下記錄吧? 又不是私人健檢.
作者:
kybay (liru)
2020-10-22 12:03:00多賠了就得追回來呀!另外敬告原po:你日後就醫 醫師問你之前體況 你若選擇「隱匿」不說健檢結果,影響醫師判斷病程也只能後果自負了!
如果在有就診過的醫院健檢,很有可能病歷上就會有紀錄。如果沒有,我是不知道要怎麼憑空變出病歷來啦。也不用這樣恐嚇人啦,白話就是,等待期後重新再健檢一次罷了。而且,拜健保之賜,基本上只要掛號費就好。對了,原po健檢判定是良性的,安全的作法就是等待期後再檢查一次,若判定還是良性,1-2年後再出險就好,保險公司也不會嘰嘰歪歪。若還是很怕保險公司嘰嘰歪歪,那就是等待期後的那次檢查一樣找非醫院的健檢中心來自費檢查就好,這樣紀錄上就是乾乾淨淨的。
這是一個道魔之戰嗎?呵呵呵。坦白說,捫心自問,如果是我遇到,或許我的私心也會傾向 d 大教的做法。人不為己,怎樣怎樣的。 d 大有點像是位辯護律師的角色,教導尚未有法定不利證據的嫌疑被告,如何讓法院無法取得不利的證據,法院沒證據,就不能怎樣。如果是律師,也很盡責。k 大則在道德及公平性來指出這是不應該的,雖然在實質證據上你可能勝利。掩滅壓抑我個人見不得人的私心,我還是得說 k 大譙得對,按個讚!(抱歉不是說d大是魔,我是說若是我的話,我內心中會有道魔之戰)
沒關係啦,反正我愛講政治不正確的話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單純就只是覺得,就算今天沒有先發現腫瘤,而是先買保險再健檢,只要是短期出險,一樣是被保險公司查到死。既然都是一樣這樣玩64條,保戶幹嘛不能玩?難道乖乖除外加費後短期出險,保險公司就不查了?
d大,不是不能,只是不好。在著名的博弈遊戲中,人們會傾向對自己有利但對群體或不知情的其他個體有害的決策,群體即使半知情半不知情,因為很分散,而且損失利益較微小,就不會站出來維權,使得那個損(很多)人利己的人可以得逞。書上舉的例是 如奶農在每1000cc的牛奶中摻5cc的水。這仍然是不應該的事。已知情裝不知情,馬上出險(或即使為符合遊戲規則故意拖兩年),就等於對其他健康體投保人被偷走5cc的牛奶。你能這樣做,法律和契約上都找不到你毛病,取證也困難。但是,不該。
我會認為偷的是保險公司的獲利,既然法律契約都找不到毛病,這就是合法,而且保險公司在計算費率時應該就有考慮進去了。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2 18:12:00良性應該還沒要開刀吧?若自己主動要開刀,那就屬非必要性治療,自然任何保險都不賠囉。
良性腫瘤應該只是沒有侵襲性,不一定都不用處理,還是要看病人有無其他症狀與醫生判斷
作者:
BoyceChu (Boyce)
2020-10-22 19:42:00簡單說投保後,理賠成立要考量兩件事:1. 醫生有建議處理。2. 沒被查到帶病投保。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 2020-10-23 10:53:00
所以說接網路的客戶多危險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