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人在路上跟一台機車碰撞造成他人跌倒有臀部撕裂傷跟大腿撕裂傷可是還可以 行
走 我在第一時間 有肇事逃逸的企圖 但是被後方 路人的 攔阻 又返回了現場 我跟對方
分別都做好了警察局的筆錄 我想請教各位幾個問題
第一我可以用我的 機車責任險包含財物損失個人傷害及慰問金的保險金給付嗎
第二點 我有肇事逃逸的企圖但後來想想不對 然後又被旁邊的人攔下來叫我回去現場我就
回去了直接跟他說對不起這樣有沒有構成理賠公司不理賠的要件
我會肇事逃逸的念頭是我的車子上個月的17日才簽好投保 所以我會害怕選擇肇事逃逸 後
來對方就給我一個明確的答案是交由法律去判斷 那這麼說我有肇事逃逸的企圖 又想和解
理賠 這樣的理賠 會成立嗎 我的車子大體上沒有任何的損傷只不過旁邊的車版 有突出來
跟擦擦痕 這樣 對方在做筆錄的同時也 提供了醫院的 診斷書 所以有可能 不夠成機車責
任險理賠的理由嗎 就是說當下我選擇 肇事逃逸所以有可能無法用機車強制險的內容來做
理賠跟和解 是嗎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