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教各位厲害的版友, 家人欲增加重大傷病與癌症一次金的保險, 想大家指點一下以下
規劃與額度是否洽當~
40歲女, 無體況
已投保國泰:附約防癌終身個人型AM 2單位+新真全意CV (M20)+溫心住院BA 1000元+全心
住院BG 1000元
已投保全球:LDG 2萬+ 附約XDJ 4萬+ XHR 計畫五 + 豁免
欲加保遠雄:主約FI4(20年期,10萬),附約重大傷病RG1 100萬+五年期定期癌症CJ1 100萬
+ 豁免
因網路上看到有建議遠雄主約女性在44歲前用FI4或HO5,45歲後用LN1, 想請教此主約改
用HO5會不會比較有用? 費用差不多而且不須擔心失能而附約失效...
還想請教額度是否足夠? 需要再加上RK1嗎?
麻煩大家指點一下應注意事項, 感恩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