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很多人認為自己保了保險,保險公司就要幫自己通通處理到好(包括向對方索賠)
我想問有這種想法的人
如果今天保險公司幫你去調解,要到了六百塊紅包,你滿意嗎?不滿意?那六千呢?還是
六萬?六十萬?越多越好?
太少了你不接受,太多了對方不會接受
1.如果賠償太少,怪保險公司?
2.如果要求太高,對方不賠,拿不到錢,也要怪保險公司?
是不是在想「那索取剛剛好的賠償就好啦」。可是同一種傷勢發生在十個人身上,可能有
十種不同的求償金額想法
1.如果提出的數字很合理,甚至是偏低
但只要對方不接受、沒錢、不願出面,也是沒輒
2.如果提出的數字偏高,可是你就堅持自己損失就是這麼多
理賠人員希望你自己出席調解就是這樣,讓你自己來現場了解狀況。更何況車險裡「第三
人責任險」是在你有過失的時候幫你賠償對方
服務項目不包括索賠,保險公司頂多幫你「轉達」
要索賠應該找討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