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105110386.aspx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1日電)3家保險業者涉及不當給付或收受佣酬。金管會表示,
富邦人壽支付業務推廣費及核銷流程有缺失,罰300萬元;另和泰產險同樣涉及不當給付
錠嵂保經通路費,各罰420萬元與170萬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今天宣布兩項裁罰案。首先,富邦人壽辦理支付
業務推廣費及核銷控管,請款、審核及核銷付款作業沒有落實內控。
張玉煇說,經過調查,富邦人壽違反內部規定,給付保經代業務員合約約定以外佣酬,也
就是不當給付非常規費用;2014年至2019年期間,富邦人壽支付保經代業務員推廣費累計
金額超過新台幣2800萬元,顯示富邦人壽未落實後續核銷控管。
考量富邦人壽支付業務推廣費給多家保經代業務員的累計金額相當高,嚴重影響市場紀律
,依保險法規定,金管會開罰300萬元。
其次是針對和泰產險與錠嵂保經裁罰案。張玉煇表示,和泰產險是以合約約定,額外給付
錠嵂保經佣金以外報酬,同樣涉及不當給付通路費。
此外,由於和泰產險以「非直接招攬費用」發放禮券獎勵業務員,規避給付業務員報酬應
屬「直接招攬費用」,同樣影響市場紀律,支付通路費用報酬、費用核銷、合約簽訂與管
理、文件保存等內部作業有缺失,依保險法開罰420萬元。
至於錠嵂保經向和泰產險收取廣告費及業務推廣費,張玉煇表示,已逾越保經收取報酬的
相關規定,不合營業常規,且違規行為期間較長,影響市場秩序,開罰170萬元並限期1個
月改正。
張玉煇並強調,除了針對缺失處以罰鍰,金管會也會要求富邦人壽、和泰產險與錠嵂保經
三家業者,都必須咎責相關失職人員。
富邦人壽晚間表示,尊重主管機關裁罰,針對缺失事項,已完成改善,日後將持續強化內
控機制,以落實符合法令規範;和泰產險則說明,尊重主管機關決議,關於缺失事項深刻
檢討並已改善,日後將持續強化內稽內控制度及法令遵循機制。(編輯:潘羿菁)
想法評論:
- 單純看到保險版竟然沒人轉錄
- 看來看去好像沒有影響保戶的權益,只是通路競爭而已
還是有什麼保戶權益受損 我沒讀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