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OTL1:要特別留意契約終止要件與附約延續的關係,一般建議是只附加意外險,而不要把重要險種(CIR4、HNRC/HNRD)放在未來存續性不確定的主約之下。② 重大傷病:雖然保費可以下降,但保額差額70萬並非小數目,應先衡量重大傷病險的目的和意義再做決定,不宜只從保費出發。③ 產險:目的是拉高重大燒燙傷的理賠總額,幼兒不會自主閃避風險,且重大燒燙後的照護成本很高,建議留著。但也要留意附加意外實支的商品容易受到整體損率變大或個人理賠次數增加而無法續保,這樣就會連帶影響到重大燒燙傷的理賠,會是因小失大的結果,一般建議保新安產快樂童年不附加意外實支也是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