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由於近日家人出了車禍意外
目前有骨折傷勢仍在住院當中(有自費醫材及病房升等花費)
由於自身另有終身醫療與實支實付的商業保險
因為這些也只賠住院期間(終生醫療住院日額)
急診掛號、當次住院、出院後兩周門診的費用(醫療實支)
故想等出院兩周內的最後一次回診時申請診斷書與至此為止的相關收據正副本
先將確定範圍的理賠申請下來以減輕經濟負擔
但問題來了
既然都申請診斷書了,於是打算先申請一部分強制險
但是將來必定還有回診以及復健費用產生
想請問如果之後都在同一醫院接受同一醫師看診治療
診斷書的部分等治療完畢能再開新的嗎?
畢竟內容可能只差在新增回診日期,醫生可能主張等傷勢好完全再一次開診斷書?
若真的如此
由於強制險有看護費的部分醫師是否可能以當時已無需休養、他人協助照護為由不願寫?
所以問題就是
1.請醫師開立診斷書的時機以何時為佳?
2.若無更換醫師與醫院,後續回診與復健的部分是否能另開診斷書或是因已開過而被拒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