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inanJumper (TainanJumper) 2021-11-19 11:08:00
弄清楚權利義務關係就知道了。如果你是老闆,你賣一個東西給客人,後來客人那東西被火燒掉了,這不干你事,對吧?如果你借一台車給朋友,後來那車在朋友那裡被火燒掉了,車沒得騎了,但你朋友還是得想辦法賠你一台車,或價款,對吧?那麼房子目前你繳了總價1/3,還有2/3其實是銀行借給你的,但房子你在住,要是給火燒掉了,你沒得住了,那2/3是否你還得還給銀行?本來保險公司可以幫你付給銀行的,你放棄這個“轉嫁”風險的機會。如果火災過後你跟著火一起不在了,銀行找家人付剩下的2/3。家人這時住在又另新付錢買的新屋,但還要為那燒掉的舊屋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