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16:22:06各位同業及客戶大家好
因為虎豹潭事件
金管會強迫所有產險公司的意外險商品重出
這還導致了過去所有客戶買的產險意外險保單不能續保
(富邦產三月開始不續保)
且未來產險意外險不能自動續約,
需要每年重簽重核保
這造成業務員跟客戶極大困擾及利益損害
客戶需要花2倍的價格才能規劃意外險
且如果無法每年簽約
只能被迫選擇壽險端商品
(應該沒有幾個業務員受得了每年重簽吧)
這已經損害幾十萬名小孩的權利
請大家一起透過金管會民意信箱
告訴金管會他們有多愚蠢跟損害客戶權利
目前公會端沒有作為
保險公司也不敢抵抗
只能靠業務員跟客戶自己維護自己權利了
麻煩大家了
作者: pokjg (pokjg) 2022-01-10 18:02:00
你的訴求是自動續約嗎?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22-01-10 18:18:00.......你買產險就應該想到有這個風險風險=續保性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22-01-10 18:31:00h大:壽險的就沒這個風險??15歲以下無身故金又不是只有產險,要開刀的話…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18:41:00今天不是個別保險公司的商品考量,是金管會強迫客戶買身故保障所有產險公司被迫停賣且過去所有保單不能續保,也非常無奈而且未來也不能有自動續保你說你每年每個月找幾十個客戶重簽意外險?!根本不可能最後就是損失客戶權利,全部轉買壽險端較高保費較低保障的商品,不是嗎這個問題非常嚴重,我就不懂為什麼所有業務員跟客戶都要逆來順受個別保險公司的商品不續保,並不會造成客戶在業界沒有其他商品選擇客戶到底為什麼要被強迫購買身故保障?花2倍價格得到比過去更少的保障,只是因為金管會亂搞
作者:
Answerme (出租--è¿‘æ±å³åŸŽä¸è¥¿é–€ç”º)
2022-01-10 19:12:00不覺得是亂搞,每年重簽對做業務來說是關心保戶的機會不是麻煩事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19:26:00想太多,是客戶太少嫌客戶服務太少嗎你一個月算10個就好,你北中南重簽喔客戶跟你一樣閒,一定讓你約得到?!我光是客戶一家四口換個信用卡,隨便就要寫個七八間保險公司的文件沒有從法國巴黎那時候開始做罐頭保單的,講什麼輕鬆那叫再推銷,什麼關心客戶免了吧,像我們這種不推銷的,能免則免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22-01-10 19:53:00我壽險端出單,可沒有因應 該事件重新要保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19:54:00那就是你以前就不在乎客戶保障,不是嗎產險很多保障,是壽險端沒有的而且壽險端跟產險一樣,大都不是保證續保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19:56:00而這也只是更證明金管會亂搞而已,同樣無身故保障的意外險,為什麼壽險端可以不需要強迫客戶買足61.5萬,產險端就需要?!壽險端有200萬失能給付嗎?有重大燒燙傷給付嗎(只有大家不喜歡的遠雄有)?有個人責任保險嗎?有意外門診手術定額給付嗎?不過接下來,大家就跟你的客戶一樣,不能選擇這些保障了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22-01-10 20:22:00我賣的有燒燙傷、1~6失能,很像遠雄的什麼叫不在乎客戶保障?我若不在乎,就會跟你一樣氣噗噗產險端就只能算補強,而非當主要保障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20:41:00你只是提前閹割了客戶的保障而已我當然也可以什麼都不管,接下來把客戶意外險全加到壽險公司,對我來講也不是難事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22-01-10 20:42:00哈哈,隨你怎麼說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20:43:00罐頭保單每年選擇的壽險公司都不同,有每家都有重大燒燙傷跟200萬失能嗎?有可能為了配合意外險的保障,影響客戶選擇實支,失能,重大傷病跟首次罹癌嗎?不可能就拿台壽跟全球來說,重大燒燙傷?200萬失能?!是什麼隱藏商品嗎?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1-10 21:14:00
就正常流程本來就應該重簽啊,自動續保本來就只是方便而已,主管機關搞這麼多要確認的,保險公司為了不違法自然就從嚴啊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21:16:00不只是不能續保的問題,而是客戶需要花2倍以上的保費才能買到意外險,不是嗎我不需要身故61.5萬,我為什麼要被強迫推銷?而且,如果不影響過去客戶就算了,是過去所有都需要重買!!就問現在的規劃,到底為什麼客戶都要幫小孩買61.5萬定壽,一堆爸媽自己都沒有買定期壽險了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1-10 21:19:00
就法令搞的啊= ="去罵虎豹潭的為什麼要去吵身故沒理賠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21:21:00法律沒有改!!!107條不是去年底修的!!現在是強迫大家“優先購足”61.5萬,才可以買其他意外險保障,這到底是什麼智障想法一堆客戶一定不知道自己幹嘛要買台壽61.5萬,想刪還不行,因為搭配的是新安東京意外險我也佩服這些繼續賣每年要重簽意外險的業務員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2-01-10 21:38:00
可以去看「金管保壽字第1100149165號函」看起來都是配合那個函修正的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22-01-10 21:49:00道德風險擺在那,那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擺出來,這個很難翻盤的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21:51:00對啊,所以就是金管會亂搞阿強迫買保障是哪門子道德風險啦orz道德風險是怕客戶謀殺小孩現在是反過來,強迫客戶買小孩保障,怎麼會是道德風險的問題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22-01-10 21:53:00回到保險法的精神為何壽險產險不一致,因為壽險是人身安全,沒有可以衡量人到底值多少錢的標準,但產險講的是損害填補,財損終究有上限的。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0 22:07:00產險裡面的人身險什麼時候算財損了?!如果一定要客戶優先購足買了61.5萬身故,那好啊,所有客戶一視同仁,我就看壽險公司業務員會不會跳腳
作者: kai9997 2022-01-11 00:23:00
主管機關的作法 就是本末倒至,硬要扯 產壽差異的點,根本瞎爆了
作者:
sunboy (天上人間)
2022-01-11 07:48:00那是旅平險的事情,憑甚麼動到兒童意外險普悠瑪跟虎豹潭全部是意外險可以解決的事情,干一般意外險屁事兒童意外險一年保費1000,收入給你算200,你會每年重簽?!現在外面時薪都多少了,你大台北地區跑都超過1小時了如果覺得自己太閒就跑外送,不要這樣搞自己搞客戶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2-01-11 15:04:00主管機關改來改去真的很瞎,現在要是又有哪個父母為了60萬把小孩推下山崖的話風向又會變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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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bby920 (ann_pig)
2022-01-11 16:44:00唉
作者:
a3556959 (appleman)
2022-01-12 01:54:00金管會智障又不是第一次了,業務員不逆來順受也沒辦法,除非保戶集體站起來吧,不過從目前來看,根本沒人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