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收到富邦產險公司通知
小朋友5歲 原投保的定期意外險
累計喪葬費用保險金額未達保險法107條的最高限額61.5萬元
後續詢問了業務 建議
可回條給富邦產險不加保這部分
待這定期意外險到期後 再選擇新出的定期意外險投保即可
檢視了版上相關文章 因非專業 也看得不很懂
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專業大大:
有看到說會影響到其他相關產險權益, 是指產險的意外險嗎?
壽險附約的意外險有甚麼影響? 需要做甚麼嗎?
假若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保滿後 旅平險未來不能保?
另外 小孩原本的保單
友邦人壽愛無憂加倍防癌保險- 主約
友邦人壽十一助行殘廢照顧保險附約
友邦人壽友備無患一年定期保險附約
上面保險跟意外失能與重大燒燙傷有關
若沒購足61.5萬部分
會影響附約嗎?
法國巴黎金健康 計畫三
新安東京真心防癌 計畫c
因屬定期醫療險
所以都不受影響 ?
請問我這樣認知是否有誤呢?
謝謝各位,深怕影響到保單續約或其他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