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跟自己沒什麼關係,但有點納悶這一連串爭議,雞婆發文討論(請小鞭)
申請 衛福部的防疫補償金時看到
有居隔書的申請下面這個
https://i.imgur.com/oBSOXT4.jpg
https://i.imgur.com/9NBI5KJ.jpg
沒有的申請下面這個
https://i.imgur.com/OWt2S62.jpg
https://i.imgur.com/tZ08VrK.jpg
看起來,衛福部是認定:
有居隔書的是「隔離或檢疫」
沒有居隔書的是「照顧」
蠻清楚的以「居隔書」做區別
如果金管會或保險公司不認居隔書的話,感覺是在質疑或挑戰衛福部的防疫嗎?
同一居隔書,有兩種表述,這樣,在人民上法院前,衛福部跟金管會是不是哪位要先承認一下自己的問題!?
而且,通常跟孩子一起隔離的家長,多半是主要照顧者吧,他們可能會經常接送小孩、在校門口閒聊、陪小孩上才藝、參加親子活動、一起去公園玩 之類的
姑且不論小孩很可能感染,家長也被強制跟小孩一起關在房間隔離的因素,這些家長也確實可能因為班級或校外活動跟小孩的確診同學有所接觸,實際上可能是有風險的,居隔書寫的也沒錯
那家長遵照著衛福部的防疫隔離並領有居隔書去申請理賠,就不違悖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第48條吧?!
個人看法,有錯請指教<(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