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

作者: siaojing (自肥只有自胖而已)   2022-05-15 16:34:46
無聊沒事回一篇好了,
先講結論,拿到主管機關發的強制隔離通知書就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48條開立)
陪同隔離什麼小的是保險公司自創不用理,
隔離險保險事故發生是主管機關認你有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情況隔離你,
隔離通知書是證明確有此事。
有實質審核判斷是否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的人是主管機關,不是保險公司、鍵盤專家,
只要你拿到接觸隔離的居隔書,就代表主管機關認定你是該條的適用對象,
其他人無權實質審查主管機關的判斷是否合法、合理,
將來即便去法院訴訟,法院也只能審查合法性,
有一派最常的論點是,阿你就是自願陪同隔離,不符合balabala,
這就是在做實質判斷了,你無權審核主管機關的認定,
任何人、包含保險公司在內只能形式上去看這張居隔書,
有沒有偽造、個人資料有沒有填錯等,沒有的話你就得認這個人是被主管機關依據
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匡列隔離,保險事故發生。
那有的人會說,這個根本不符合強制隔離,怎麼能開?
請去法院訴訟,由法院來確認主管機關違法,
這邊後續會接到國賠的問題(被匡列人因為違法的行政處分而限制人身自由)
最後,說自願陪同隔離最弔詭的是,這些人有收到居隔書,性質是強制隔離
自願跟強制如何並存?
ps.保險公司受保險契約拘束,並據此理賠,
傳染病防治法48條規範的是主管機關跟人民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跟保險公司無關,
保險公司不能越俎代庖跑去說依傳染病防治法48條認定保戶不合資格,
那是把自己放到主管機關的位置或是訴願機關的位置上。
講白了,主管機關怎麼認定不甘保險公司的事。
然後金管會也是吃飽了撐著跑出來想幫忙解套,但它忘記權力分立的概念,
它自己也不能去審查衛服部或縣市政府開出來的居隔書,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上面老大說可以不用賠,當然就順水推舟了
作者: littleven (minicat)   2022-05-15 16:37:00
所以保險公司只敢耍賤招私下退回申請件 連拒賠涵都不敢寫
作者: wulowgunself (五樓的部分)   2022-05-15 16:42:00
沒錯,陪同隔離的處分做出來就有其存續力,至於處分是否有瑕疵,本來就不是保險公司或金管會可以審查的。現在就是看衛生單位要不要出來承認開錯,違法限制人民權利,如果不承認,那保險公司本來就該依契約理賠
作者: ncmuhe (yaoyao)   2022-05-15 16:55:00
和泰打破砂鍋問到底 除了簡訊日期又要求最早接到通知是誰什麼單位 你怎麼知道要隔離 要求通話記錄 說我保期太接近隔離日 我還被卡5天生效耶 4/18生效 4/21被隔離 我是先知嗎 聽到是幼稚園老師通知 馬上說陪同隔離不能賠 我退件回去給你...好 沒關係 因為我現在又隔離中 家人確診 我之
作者: hannspreeXm (我是奶油獅)   2022-05-15 16:55:00
作者: ibanez193 (加油阿~)   2022-05-15 17:28:00
作者: loverick (可愛又迷人的角色)   2022-05-15 18:09:00
推,回歸契約本身理賠條件
作者: tears15225 (太想睡覺了 晚點回信)   2022-05-15 18:13:00
說的真好欸 不推不行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22-05-15 18:15:00
有人會說你三盲喔,要去買書來看XDD這就跟我原意是一樣的意思,保險公司要拒賠要有法源,現在保險公司根本找不到法源,都只能用套話或是拒收指揮中心3月1日就宣布1人1室規定,保險公司自己沒注意政策變化,還繼續相同產品,這明明就是保險公司自己的失誤
作者: jamin214 (本少爺)   2022-05-15 18:25:00
推這篇,邏輯完全正確,其他人不知道在亂什麼
作者: elisha   2022-05-15 18:28:00
覺得有些認為保險公司可不賠的人,根本沒真正看過家長們手上拿的居隔書怎麼寫吧ㄏㄏ
作者: applecc (小葵)   2022-05-15 18:33:00
推這篇 簡單粗暴
作者: showby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22-05-15 18:41:00
作者: noddle (noddle)   2022-05-15 19:28:00
作者: iimk0918 (勇氣和毅力)   2022-05-15 19:37:00
但後續怎處理好
作者: MaroonDream   2022-05-15 19:48:00
推這篇!鍵盤法學專家怎麼又不出來回了?說保戶貪婪,貪的是那些保險公司吧
作者: intaihou (Never Say Never)   2022-05-15 19:52:00
沒錯,被拒賠請訴諸法律就好了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22-05-15 20:08:00
你說的很好,結論就是這種案件要上法院或評議,讓法院去實質審查
作者: catd57551 (AAAA)   2022-05-15 20:43:00
是,實際上其實就是當時兵荒馬亂,也沒改形式的去區分,內容也都跟居隔一樣不過保險公司能退你件,讓你走訴訟程序國賠要走行政訴訟 保險走民事訴訟
作者: loverick (可愛又迷人的角色)   2022-05-15 20:53:00
前幾篇說的很大聲那幾個都不敢出來說話了,好好笑
作者: pobby920 (ann_pig)   2022-05-15 22:56:00
實務上 單子都長得一樣要怎麼知道是陪同隔離也是問題啊
作者: zazazas (心酸XD)   2022-05-16 00:02:00
現在保險公司會先打電話問接觸史,新安東京也是先問過我家人隔天才發受理簡訊
作者: yes5 (feeling)   2022-05-16 12:28:00
推你,法源先拿出來再跟我說不賠
作者: w00850 ( Su)   2022-05-16 12:56:00
推啦 隔離書上就寫著依48條了 到底憑什麼不賠
作者: Maori (毛利)   2022-05-16 13:46:00
推這篇
作者: benny3579 (阿斯)   2022-05-16 16:31:00
推! 別被保險公司帶風向
作者: yinna (Yin)   2022-05-16 18:50:00
寫的真好 邏輯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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