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專業前輩
家人是5/15號接觸確診者
5/16-18隔離
(但隔離通知書只有5/17-18)
然後和泰保單是5/15 24:00開始生效
(這樣是5/16開始的意思?)
請問這樣會符合保險理賠標準嗎
因為是在生效前接觸
但隔離事實是在保單有效期間內
實在擔心被刁難
但看條款並沒有在除外的內容滿疑惑的
補充一下
原因是因為
接觸者也是保和泰的
問卷上他會寫5/15確診
所以我的問卷應該也只能把最後接觸日5/15填上去
https://i.imgur.com/n5rpNFO.jpg
https://i.imgur.com/U9lBYqe.jpg
另個問題是
隔離通知書只有2天 還需要去修改嗎
看剛前文的討論好像還是能照送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