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11946046》之銘言
: ※ 引述《linfini (紀律)》之銘言:
: : 大家好 想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網友
: : 前情提要:
: : 本人去年發生車禍,初判0肇事責任,也有受傷掛急診,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勝訴確定
: 。
: : 雙方都是保富邦產險(不同分公司),車損部分,已經解決,畢竟就是富邦賠富邦XDD
: 。
: : 現在進到刑事附民:
: : 車修好後有去鑑定車價貶損部分,鑑價單位也是有經驗的單位,不是那種亂找的,但對
: 方
: : 富邦業務在調解時,明確表明就是不賠,要等法院判裁賠!
: : 我的問題是:
: : 1. 車價貶損各家產險理賠態度都這樣嗎?如果哪天換我不小心有肇責,不就要法院跑
: 好
: : 跑滿,才會出險,這樣我保險分散風險,還要承擔訴訟的不利益,也太倒霉了吧。(還
: 是
: : 我的認知錯誤?)
: : 2. 車價貶損方面理賠比較乾脆的,有推薦的公司嗎?不想續保富邦了
: : 以上,謝謝
: 我待過三家保險公司理賠,我應該可以來回答
: 你的要求不只富邦,據我所知業界每一家都不賠價值減損
: 除非法院判決確定(當事人有特殊背景的狀況不討論)
: 為什麼不賠?產險講的是損害填補
: 你有價值減損,但賣了嗎?
: 有人賣了沒少這麼多,或根本沒賣,繼續開到報廢
: 那怎麼辦?價值減損賠款要吐出來還保險公司嗎?
: 沒說一定不能賠什麼,一定能賠什麼
: 但是台灣一天幾千件車禍
: 整個車賠業界已經有一套自己的規則在走
: 不想照規則可以,去法院給法官判,業內規則不能凌駕法院
: 另外
: 富邦車險在台灣市占率第一
: 保費跟賠款尺度也是台灣第一
: 如果對富邦保費不滿意,板上其他大大可以推薦其他公司給你
: 可是如果對賠款尺度不滿意,台灣可能沒有適合你的保險公司囉
小弟也待了兩家
市佔有前三的也有尾巴的
車價減損這件事,實務上就是沒有絕對的共識。
有些法官認為碰撞後的損害發生,鑑價的結果也能證明該車輛確實有減損。但沒有買賣沒有
損失造成。車價價格依照年份為依歸。
但有些法官認為碰撞發生、損害發生、鑑價結果,我就能判決該賠。
但這真的是實務的狀況嗎?
我遇過對方一個月發生兩次車禍。我處理後面這件車禍,對方拿著前一次車禍的鑑價報告來
要求賠償。
在法院上當然要求對方重新做鑑價。
處理完後,查了對方前一件的判決。
兩件拿了21萬的車價減損賠償。
一台市價32萬Vios 加上兩件拿的錢。
哇,能直接去Toyota 牽一台新的Vios 了。
這是損害賠償嗎?
不是啊,是靠一台老車在賺錢。
當然上述的例子跟您遇到的狀況及體驗無關。
當法律沒有針對這種漏洞做修正,道德風險極高,我相信沒有一家會第一時間就說賠。
富邦市佔第一,第二第三加起來還沒有富邦多。
最不缺錢就富邦。富邦還能不滿意,你只能多存錢風險自留啦。
自己談理賠才會理解台灣最美的風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