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為我本人所保
5/20 我兒子確診所以我有收到隔離通知書,隔離日期是 20~22。
隔天5/21 我快篩陽確診,所以收到確診通知書,隔離日期是 21~28。
今天去新安送件時保險專員卻說我的隔離日期因為有重疊所以只理賠一件!!!
我也就乖乖摸摸鼻子只送了確診那份而已,結果剛剛看到新聞報導金管會說只要
證明先被匡列隔離後確診,即使同一天也要賠隔離金!!
金管會鬆口!若證明先被匡列隔離後確診 即使同一天也要賠隔離金
新聞原文:https://tinyurl.com/yskjup3a
我是不知道富邦事件過後,金管會的可信度到底還有多高,
而且各家保險機構還會鳥他嗎??
但想請問一下有人隔離確診日期重複,但同時送件依然拿到兩份理賠金嗎??
還是我要拿這新聞去跟新安爭取我的另外一份理賠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