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月初因家人確診被隔離
5/13 依照申請須知將理賠申請書+隔離通知書+通知書網址簡訊+存摺封面影本寄出
5/16 查郵局系統已寄達
漫長等待.......
6/28 收到簡訊說已受理賠案,網路查詢是5/18受理
7/4 和泰來電表示為了理賠順利,請我提供兩個並未寫在申請須知上的文件,
我當日提供
7/5 收到理賠款項(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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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昨天我給完文件才想到應該囧了
和泰要我提供的文件很詭異,要我提供確診者的隔離通知書第一頁,說要確認確診者跟
我的關係??重點我當時申請理賠時的那個版本申請書可沒要我填清楚確診者的關係啊
也沒說要我提供這個(甚至目前的需求文件也沒有這個),然後和泰就大決,為了理賠
順利
又保險法34遲延利息的前提是備齊文件,然後和泰的申請書上也有寫說除上開文件
外,會依個案再要求其他文件,所以有保和泰的版友請注意一下可能會有這個狀況
,尤其是已等很久,還是用舊版本申請書申請的版友,可能也會被要求補件,然後
你的利息可能就...
總之我還是會申訴看看,雖然機率應該不大(利息大概1千出頭而已),
但我已經看清和泰了,以後基本不會保他們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