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大大們好
小弟我因為本身屬於高度近視族群
過去有定期至診所做視力保健的習慣
檢查後醫生都說沒有太大問題
也沒有任何治療行為
在健保存摺看到的病例有視力退化與視網膜退化等
https://i.imgur.com/yZmKHSr.jpg
https://i.imgur.com/ZIpYkTh.jpg
在111年1月8號做完了視力保健後
剛好於同月底投保了富邦的醫療險
https://i.imgur.com/9m3t9Dy.jpg
隔年112年因為想做SMILE全飛秒近視雷射手術而到大學眼科評估
並在做術前檢查時被診斷需要先進行視網膜裂孔修補雷射手術
https://i.imgur.com/GeLCwYh.jpg
後續醫院人員提醒如果有保險可以申請理賠
因此我向業務員提出
現在問題來了
核保單位告知我的業務因我投保前有被診斷視網膜退化並未告知
保險公司可依此不理賠
請問是否正確
小弟在網上查詢資料如下:
除了失明需要告知之外,二個月內曾因眼睛受傷或生病接受治療、診療或用藥;
一年內曾經因青光眼、白內障接受治療、診療或用藥;
二年內曾因健康檢查視力異常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
五年內曾因視網膜剝離或出血、視神經病變接受治療、診療或用藥,也都需要告知。
可是當時只是做視力保健
也沒有被告知有以上問題
請問是否有理能進行爭取?
另外業務說如果爭取到通融理賠
也要簽視網膜的除外條例
如果真的要簽是否合理?
畢竟有種買了保險
對方耍賴不認還改遊戲規則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