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板規三、罰則16.重複發文等刪文處分

作者: awei181 (awei)   2023-09-27 21:49:14
本次公告新增、修訂板規內容如下:
一、新增板規三、16.重複發文、回文或未依上述板規規定發文,其違規行為認定尚屬輕
微者。
違者刪文,屢犯者劣退,視情節併水桶30天至180天
二、修訂板規三、3-3 禁止刪內文、刪推文罰則,為維違規行為平等原則,情節重大部分
增列累犯,處分變更為劣退、刪除推文,併視情節處以水桶365天至永久水桶。
上述新增規定,於公告、增列板規後施行,以符合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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