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2-27 13:57:56實支實付醫療險迎大變革 金管會:未來理賠將以損害填補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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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證實,未來實支實付醫療險將朝損害填補原
則進行改革,即各家保險公司理賠總額以保戶實際支出為上限;現行規定投保限額3張,
未來新制上路,將回歸各保險公司核保機制把關,並在理賠加入損失分攤機制。
蔡火炎解釋,未來保險公司新保單將落實損害填補原則,但在新制前賣出的實支實付醫療
險,還是會按原先契約約定及理賠原則處理,換言之,新制並不溯及既往舊保單。
蔡火炎也針對本次改革做出回應表示,相關上路時程要先經保險局內部會議,再和壽險公
會及產險公會針對細節及配套措施進行討論,目前尚無確定時間表。
想法評論:
以收據數額為範圍給付的叫損害保險,
以手術等級賠償的叫抽象保險;
損害以填補損害為原則本來天經地義,
釋字576已經錯一次了,
金管會還弄個三實支上限,
違反層級化法律保留,
根本大錯特錯!
學者狗吠火車這麼多年,
還不如防疫險一次讓保險公司紮實肉痛ㄧ次。
至於不溯及既往,
分為真正跟不真正,
實支幾乎都是一年一約,
依大法官對18%的邏輯,
該年度約滿後就是新的契約,
到時候怎麼解釋,
可真的好玩了。
就算未來突破法理,
一年一約也算不能溯及既往,
那也沒關係,
超過損害額的保險給付,
就是屬於所得應要課徵所得稅,
理由是量能原則,
還有保險金不課稅的立法理由在保護遺族,
而不是利用保險事故而賺錢。
我們一定看得到,
實踐損害保險以填補損害為原則的那一天,
東市買駿馬,你在西市也買駿馬,
買那麼多不如認真算看看,
你的損害保額(俗稱雜費)有多少?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23-12-27 14:09:00以後若立法成功,就有機會溯及既往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2-27 14:12:00附約是一年一約,其實沒有溯及既往問題,這個去看18%大法官怎麼說就知道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23-12-27 14:16:00站在保險原理,上法院真的就只能看法官心證了
作者:
sate (我的青春我的汗水)
2023-12-27 15:22:00重點是保險公司費率會降嗎?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23-12-27 15:50:00這件事之後照保險局玩法一定會鬧超大的要照這樣還搞三+一張跟分攤比,到底有多白爛才會這樣
作者:
svcc (DCS2vcc)
2023-12-27 16:56:00你買額度多少就配多少不是額度嗎?賠錯誤政策的受害者 金管會壞壞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3-12-27 20:32:00
意外醫療實支很難通算 那個對價不好處理更不要說還有團險沒納進來 比較有可能是都分開處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2-27 21:02:00團險可以不用分,但意外跟醫療我是認為在損害填補下,應該在意外事故時要統算
作者:
adey (若無閒事掛心頭)
2023-12-28 02:07:00理賠順序很難認吧,要是三家有兩家願意陪,一家咬死醫療必要性不賠,那要怎麼算損害填補? 而且還有理賠審核時間過長的問題,越快速通過的賠越多(審的慢的都還沒審過怎麼賠給你?),根據賽局理論,保險公司審越慢越爽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2-28 06:24:00理賠順序就依投保順序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12-28 12:07:00應該是做成類似連帶責任吧。如果保三家各20萬,出險50萬,三家都認的話,保戶可以跟任意2家要20萬,1家要10萬,不受限於投保順序。事後怎麼分攤保險公司間自行解決,與保戶無關。如果兩家認一家不認,保戶就先跟2家各要20萬,剩下10萬再看保戶要不要上法院討。如果法院判下來保戶贏了,那另外2家保險公司也可以請求第3家分擔理賠額。不過如果保戶放棄請求剩下那10萬,其他兩家保險公司有請求權基礎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2-28 12:14:00不可能,你投保不用告知已存在的契約?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3-12-28 12:23:00當然要告知既存契約,但除非新契約中有規定請求順序,否則不能限制保戶要先向哪一家請求啊。而如果限定請求順序,那次順位請求權的保費就該按出險機率減少才對
作者:
opdesert (OP_Desert)
2023-12-28 12:25:00保費有相對應減少嗎? 如果沒有的話 買單實支就好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23-12-28 14:29:00一年當中繳保費沒出險,不代表保險公司沒有承擔你的危險耶內部保險人分攤理賠,你損害填補,乃是兩回事
笑爛!!保費降低過嗎??百姓苦哈哈~~可憐哪~~!還好版上都人人300萬且炒股大賺百萬沒問題!對吧!?ok?
作者:
rexlin (Some like it hot!!)
2023-12-28 15:42:00如果兩家保一家賠一家不賠,這樣要怎麼解決?Z大有方案嗎?
作者:
OrzxzrO (OrzxzrO)
2023-12-28 19:38:00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23-12-28 20:10:00
不意外 接下來要上演的應該是 民眾投訴保局說買不到然後又被逼著賣 跟防疫險一樣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3-12-29 02:38:00實支不是共保,所以要稱為「內部」分攤真的勉強投保順序是最公平的,處理起來爭議也是最少的最近一堆業務、消費者在搶停售潮,真覺得白痴沒藥醫
作者:
OrzxzrO (OrzxzrO)
2023-12-29 08:58:00作者:
kkll14 (kiwa)
2023-12-29 12:01:00球球也GG小雞只當第一家不當第二家了
作者:
zxcd951 (煞氣威威)
2023-12-29 12:53:00現在投保全球實支來得及嗎?
作者:
flamer (大å‰ç”°å¸Œåƒä»£å¾Œæ´æœƒæœƒé•·)
2023-12-29 13:53:00無恥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