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討論板規三、1所述公司網站連結解釋探討

作者: awei181 (awei)   2024-01-25 00:02:33
為討論板規三、1.禁止徵求業務或客戶的徵求文。內文中所述「標題、文章及推文內,不
可用明(暗)示公布或要求:站內信、電話、信箱等聯絡資料,或保險(保險經紀人)公司
、業務員執業介紹及連結(包含但不限於公司網站、社群網站及營利之粉絲團等)。」其
中所謂連結(包含但不限於公司網站、..)之公司是否需包含目前在台登記之人壽(產物
)保險公司官方網站或自營委託網站?
初步選項大略有四:
一、若包含,則與保經代公司、私營公司等類型公司相同,均無法張貼連結。
二、不包含(1),則在台已登記之人壽(產物)保險公司,板友均可張貼其官方網站或
自營委託網站之連結網址。
三、不包含(2),則在台已登記之人壽(產物)保險公司,板友僅可張貼其官方網站連
結網址,不包含其委外網站之連結。
四、其他:(請在推文詳述個人意見)
過程請各板友理性討論,正反雙方立場均可探討,俟本文討論結果再行修訂板規後施行,
惟討論過程勿以不雅文字、不當言詞、引戰等違反板規之言論推文,違者依板規三、5處
分。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4-01-25 01:09:00
支持(二)不包含各壽險產險官網,官網普遍兼具文件表單下載,諮詢投保及據點查詢功能,不同於內部通訊處或業務團隊自行營運的社交媒體或賴群組
作者: awei181 (awei)   2024-01-27 17:14:00
先說我個人想法,我較認同不包含各人壽、產物保險公司官網連結,原因如上A大所述,惟應與委外廠商或其他公司連結做區分,因無法查核是否真為保險公司委外包商,無法僅以從官網對外連結證明委外關係,故個人支持(三)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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