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不是我跟保險公司之間,所以問不到保險公司的看法。
只好來版上問「通常的業內慣例」。
我搭乘某大眾運輸工具,結果該工具發生車禍,使我撞到椅子受傷(醫師診斷書寫的,
不贅述),然後在醫院做復健。
該運輸公司表示不排斥接下我提供的醫療單據(還有其他文件與手續,不贅述),轉交給
其搭配的保險公司(運輸公司一直沒說是哪間保險公司)審核後定奪,若保險公司認為可
賠就會理賠云云。
(我沒有要其他啥精神叭啦的賠償,就是我就醫身體部份的治療費用)
我這篇文不是請問可不可以賠,而是問繳交單據的程序上的事。
我是希望我自己家中能保留醫療單據正本(我有對生活上相關文件歸檔存參的習慣),
而以影本交給運輸公司的聯絡人,去轉給保險公司審核。
當然我也可想像保險公司方能拿到我的正本醫療單據最好;有些不在乎存參留著正不正本
的當事人,其實也就直接交出醫療費正本也無妨。
只是請教:業界慣例上能夠接受當事人只繳交醫療單據的影本嗎?若有這個慣例就好了。
感謝說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