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想詢問健康告知的部分,最後一次就醫在2024/2/27號
小時候爸媽就幫保國泰人壽,最近想在公司體檢前,先但想加保不足的部分(主要想多保實
支實付)
先說明比較大的病例
1. 2020/3月急性神經炎,檢察不出所以然,沒有治療,自然好了
2. 110/10月健檢出肝腫瘤,檢測是良性,但醫生告知需半年內檢查一次
目前也沒有治療,就是追蹤檢查,我都皮皮一年檢查一次
3. 2024/2月底帶狀疱疹,有三次就醫紀錄到2/27
補充一下:
急性神經炎,當時做了神經傳導,也做了核磁共振查不出所以然
醫生說我還年輕(當時34y)會慢慢復原的,也沒做治療,等時間過去,就真的慢慢就復原了
我自己想法是會說2.3的部分會主動告知,
第2條因需要定期檢查,第3條因是近期發生的(這邊也想知道大家的看法是?)
比較有疑慮的是第一點,請問我有需要主動告知嗎?
感謝大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