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有保意外險和醫療險,分別是國泰(意外險)跟南山(醫療)
因為最近新法要上路,我才發現我意外險(國泰)條文寫只賠正本,而南山雖然沒寫只賠
正本,但業務親口跟我說,他們家只收正本。
我的疑問,這樣兩家不就衝突到了?我指的衝突是意外需要手術的狀況下,我只能擇一?
我問國泰,國泰業務說,他們家通融有賠副本,但我覺得條文就是條文,不能以業務說法
為主,當下也請業務換一個有賠副本的意外。
他說我只能停掉舊的,換新的意外,但這樣流程會超過七月,因此他要我相信他,目前都
是通融賠副本。
業務說法我也很疑問,難道我不能立即加買其他意外實支,非得停掉舊的才行?
問題總結如下:
1.南山條文沒寫非正本不可,但業務說法,只收正本,這樣可以嗎,南山的險種是HS
2.國泰醫療一定得停舊版本才能買新的意外,這說法成立?
3.新法意外醫療不接受副本,不就跟醫療險有衝突?這樣只能擇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