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商業保險(公共意外.產品責任.商火)

作者: chenan (Mitchell)   2024-12-24 23:05:47
嗨,距離上次詢問到現在,間隔了一段時間。
目前國泰跟南山已經報價完成,
這邊也先跟大家回覆一下目前進度。
國泰產險的部分,
只有承接公共意外跟產品責任,
火險的部份不承保。
https://i.imgur.com/ZmvYj2C.jpeg
https://i.imgur.com/Mf3jOqH.jpeg
公共意外跟產品責任的部分….
保費差不多,保額多了富邦一倍左右。
(自付額差異)
南山產險的部分,
在業務的溝通之下,有承接火險的部分,
https://i.imgur.com/VZVmuDw.jpeg
https://i.imgur.com/aaPAG2o.jpeg
https://i.imgur.com/3YtAaLT.jpeg
公共意外跟產品責任的部分…
跟國泰差不多,
都是保費跟富邦一樣,然後保額多一倍。
南山有另外報保額跟富邦一樣的估價單,
(自付額差異)
不過我覺得,給足保障比較實在,
我就不考慮比較低的額度了。
火險部分…,目前因為估價單今天才來,
所以還會跟業務仔細談論這份火險的細節部分。
火險目前保額來到了300萬,
如果是富邦在同樣保額的情況下,
保費大概會多快1000,
所以如果內容相差不大的情況之下,
我可能會先考慮南山,畢竟…
在同樣的保費之下,保障卻是能多一倍,
對我、對來店的顧客,都是一種保護。
※ 引述《chenan (Mitchell)》之銘言:
: 大家好,最近剛好準備創業,
: 然後稍微爬了一下之前的文章,
: 發現餐飲或者其他商業保險討論較少,
: 這邊也想請益跟討論,
: 目前參考了之前的文章以及...
: 自己認知覺得足夠的保險內容,
: 也想請大家看看是否有所不足的部分。
: https://i.imgur.com/msPRv6O.jpeg
: https://i.imgur.com/gcQBDDr.jpeg
: https://i.imgur.com/ZGx1utz.jpeg
: 另外...,之前有看的說,
: 公共意外責任險可再另外附加建築物承租人,
: 這也會在公共意外保單上再補充的。
: 不過,我對這條的用意不甚清楚...。
: 另外...,應該也有蠻多剛創業經費有限...
: 我想請問商業保險是否會有最大效益的保障內容?
:
作者: tsaihohan (黑桃ㄟ死)   2024-12-24 23:18:00
富邦比較貴應該是無自負額的關係,比較基準不一樣自負額拉到2500的話,富邦保額應該也可以高一倍而且南山火險自負額不低,要好好評估
作者: MOMO0478 (沒死)   2024-12-25 07:45:00
無自負額 會比有自負額2500高你比較的基準不一樣 國泰南山用無自負額你就知道了
作者: owl3819 (KAI)   2024-12-25 08:53:00
這個是矛盾的事,以備不時之需,發生時自負額又是另一回事,餐飲賺的是毛利,禁不起一次不像企業體,實務再火險上發生時火險保額足不足,甚致要付出更多成本,當要扣除自負額啟動時,那不足的差額最終還是會吸收,無自負保費高一點實際是隱形的攤提你的自負成本.
作者: tsaihohan (黑桃ㄟ死)   2024-12-25 16:45:00
所以平時做好防災準備,或許就不需要保到足額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6 08:50:00
噗,為什麼賣保險的有這麼多謬論邪說XD自付額目的在於「風險分擔」實踐,小額高頻的事故由被保人自行負擔,降低個別被保人對危險團體的影響。自付額才2500就嘰嘰歪歪,為了省這2500自付額,反要承擔保額不足的風險,這腦袋是被豬踢過嗎?「至於平時做好防災準備或許就不需保到足額」,就暫不挑剔「或許不需」這種心虛不確定語法,就請說明何謂做好「防災準備」這句話代表什麼意思?願聞其詳南山火險總保額300萬,但他建築物的保額是150,裝修跟生財器具(動產)各75萬,也就是說如果真發生保險事故三個保險標的物(建物、裝修、生財)全部滅失,這300萬的保險給付其中150萬是要給房東(建物所有人)的,裝修跟生財共是付給承租人的損失,當然在損賠中債務人要以總財產為擔保,建物超過150以上損失要由承租人全部財產之一部來支付,對保險公司150的債權(75+75)也是債務人總財產的一部分,對獨資商號可能影響不大,但以後記得跟保險公司要求拉高建物的保額而不是總保額,這樣報價基礎及結果才會更貼近需求富邦的火險是把裝修跟設備納入總保額,對被保人而言算較簡單明瞭的方式,但報價單三備註部分要注意,店裡庫存太高檔的肉+現金不要超過120萬,你目前應無這樣的困擾吧?
作者: bigbaixiong (白兒)   2024-12-27 10:40:00
自己燒到別人 用公共去賠別人燒到自己 用火險賠完追償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7 14:00:00
自己燒到別人建物用公共意外責任險去賠?你確定?你要不要先看完公共意外責任險基本條款再來嘴?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7 19:46:00
燒到鄰居(房東建物除外)本來就用公共意外責任險來處理啊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7 22:01:00
哇勒,原來現在業務員都用公共意外險來處理延燒或第三人死傷喔?但公共意外的體傷跟財損都不高耶商火底下可以附加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附加條款,如果氣爆、延燒甚至造成死亡,公共意外責任的保額賠得起嗎?商火下的附加條款,保費計算是以過往商火保險事故下作為精算基礎,理論上保費應該比較便宜(離開太久不確定),用公共意外倒算另闢蹊徑,但這樣保額你們要怎麼操作?財損200萬/每一事故-》保額太低,財損500萬/每一事故-〉保費?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8 11:09:00
商火的附加第三人,大部分公司早就不給加了,因為大部分都沒再為這塊買再保公共意外保額夠不夠,看你怎麼規劃,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可以用合併單一限額,保個1、2000萬甚至你預算很夠保個上億都還是可以
作者: bigbaixiong (白兒)   2024-12-28 13:15:00
保費付得起要怎麼加都可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3:25:00
胡說,臺灣21家產險,扣掉清算及外商特定領域,總共有15家有商火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有的在官網就找得到,有的比較麻煩要去保發以個別保險公司+火險+第三人+未停售搜尋,除了上述外商及清算中公司,都嘛有商火第三人意外附加條款可以加,而且產險公會也有基本條款,商品名稱叫SB、SB、SB,知道嗎!顯然現在業務都只賣套裝商品,把調理罐頭當常態不會客製化,難怪消費者遇不到專業業務員什麼不給加,只有不會組合https://i.imgur.com/9GuWa3a.jpeghttps://i.imgur.com/fq53Z3D.jpeghttps://i.imgur.com/8z7qHnS.jpeghttps://i.imgur.com/2K7dNdf.jpeghttps://i.imgur.com/wVtJ0SL.jpeghttps://i.imgur.com/kRibszY.jpeghttps://i.imgur.com/w7RApqy.jpeghttps://i.imgur.com/8Nmas7B.jpeghttps://i.imgur.com/ZYfLvfY.jpeg差點被唬過了,嘖
作者: bigbaixiong (白兒)   2024-12-28 13:29:00
可以加就加吧 每家都有去尋看看可以給你保的最高保額能到多少再去看看公共有多經濟實惠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3:32:00
小店你可以用公共意外責任,價格、製造,大型營業場所你就不會這樣想了!啊,反正專業、大型場所有投保需求也不會找以壽險為主的業務員,對你們來說學這些也沒必要不然達信、怡安、佳達這些外商專業產險保險經紀人公司不就傻了嗎?
作者: bigbaixiong (白兒)   2024-12-28 13:37:00
現在不就討論小店面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3:38:00
產險公會應該也會很想哭,這麼認真整理資料規劃商品類別,現在業務員說的用公共意外就可代替商火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還說經濟實惠,火險委員會你們集體自X吧小店面是原po的問題,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及公共意外是業務員衍生的第二問題,不要混在一起撒尿牛丸好嗎!
作者: bigbaixiong (白兒)   2024-12-28 13:40:00
請保戶去報價呀 現實就是那麼骨感這幾年火險賣方市場還沒有自覺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3:40:00
但小店我也不認為公共意外代替第三人意外附加條款是對的賣方市場?需要報價的商品本來就是賣方市場,專業保險那個不是賣方市場?人家去找國泰、富邦、南山報價了呀,當時你們躲在在哪裡,也是在這一板這一個月內的事而已
作者: bigbaixiong (白兒)   2024-12-28 13:59:00
前幾年誰不是報價多間 砍來砍去這樣是買方市場喔?以前費率砍到千分之1來找客戶現在找得到嗎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8 14:39:00
你要不要真的實際上打去問給不給加啦....商品一直都有,要不要賣是另一回事,你去問問商火附加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這也每家都有,實際上你買的到嗎?你不認為是對的,那是你自己覺得,現在要問延燒,就連保險公司自己都是要你用公共意外責任來處理,條款適用上也完全沒問題,到底有什麼好不對?有些附加險為什麼消費者不好買,就是因為再保費率貴,市場小,保險公司不想多花錢去臨分或買合約,一般消費者有其他更好選擇,以商火附加第三人來說,只承保到火災爆炸造成的責任,比較下公共意外責任涵蓋範圍更廣,而且幾乎都是必買,何必買了公共又再買個商火附加第三人,不僅沒辦法解決你剛提的保額太低,理賠時還可能有競合問題,你想了解市場現況,大家可以討論,怎麼覺得講這些是要唬你另外大型企業更不會用商火附加第三人來解決這個問題,一般都是用商業綜合責任險來一併處理,商火直接用商業火災綜合保險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5:52:00
3、4年前我還在保險公司時候,客戶社區要投保公共意外附加山崩洪水,保險公司一線窗口也說不行,後來問總公司,還不是承保。之前招攬工業區危險品倉儲保險,也是加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商場美食街也是加保第三人意外險附加條款,另外市場做炸物跟夜市的小吃店(非攤販、非鐵皮),逢甲氣爆案後也是有店家加保。不給保是業務的問題,尤其是單一保險公司業務,業務員只能招攬登錄保險公司的商品,假設你的客戶有這需求,你登錄的保險公司也有這個商品,但是不願讓客戶承保(非不合承保條件問題),此時業務員你只能鼻子一摸嗎?當然不是,這不只涉及客戶要保,最重要的是你的營業權、財產權受到不當限制,尤其很多公司也未向業務員公告,業務員招攬後客戶要保才知道公司徒有商品卻不賣,業務員要向公司反應提出爭議啊,你是承攬業務員又不是保險公司奴隸,用保險公司片面規定來說嘴,老實講,這業務員能有多大能力我也是笑笑啦!而保經業務更扯,依保險法第9條、8-1條,保經業務是基於「被保人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服務,先不談保經跟保險人簽3、4年前我還在保險公司時候,客戶社區要投保公共意外附加山崩洪水,保險公司一線窗口也說不行,後來問總公司,還不是承保。之前招攬工業區危險品倉儲保險,也是加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商場美食街也是加保第三人意外險附加條款,另外市場做炸物跟夜市的小吃店(非攤販、非鐵皮),逢甲氣爆案後也是有店家加保。不給保是業務的問題,尤其是單一保險公司業務,業務員只能招攬登錄保險公司的商品,假設你的客戶有這需求,你登錄的保險公司也有這個商品,但是不願讓客戶承保(非不合承保條件問題),此時業務員你只能鼻子一摸嗎?當然不是,這不只涉及客戶要保,最重要的是你的營業權、財產權受到不當限制,尤其很多公司也未向業務員公告,業務員招攬後客戶要保才知道公司徒有商品卻不賣,業務員要向公司反應提出爭議啊,你是承攬業務員又不是保險公司奴隸,用保險公司片面規定來說嘴,老實講,這業務員能有多大能力我也是笑笑啦!而保經業務更扯,依保險法第9條、8-1條,保經業務是基於「被保人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服務,先不談保經跟保險人簽約可銷售商品這種法律問題,就談你手上有A家、B家、C家甚至N家商品,個別公司不賣你有第二個備案第三個備案,而不是用不適當分類商品替代,如果只會賣商品而不是為客戶利益尋找組合商品,那就是菜市場零售商,有什麼賣什麼、什麼利潤高賣什麼,真是…嘆氣商火第三人意外責任事故限火災爆炸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相對的保費就比較便宜;而公共意外責任範圍包山包海,舉凡地板高低差無明顯色差造成跌倒(中友百貨)、玻璃擦太亮、賣場內遭槍殺(廣三百貨)、食物傾倒所致的傷害、手扶梯事故(太多)…保險責任範圍越大,保費就越高,而延燒導致第三人受有人身或財產損害,是區區一人200萬公共意外、單一事件1000萬可以處理的嗎?以之前的逢甲氣爆案為例,3死13傷,單就3死的192、194賠償範圍,單單公共意外能完全填補嗎?現在很多人用公共意外代替商火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不外乎1.用單一公共意外保費來訴求便宜(畢竟要完整需要公共+第三人)。2、業務員不懂(確實是大問題,損害賠償範圍包括致死192、194人身傷害193、195、財損196、213以下),3.保險公司簡化作業,尤其多數業務員係人身保險業務員兼任,產險商品複雜、多元,甚至還可以個別磋商,締約前準備範圍大、重視個別業務員專業及經驗,所以乾脆用套裝商品讓業務員去招攬小規模營業人(效率問題),綜上,說公共意外責任能取代、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逐漸不賣云云,我是難想像及不相信的BTW,公共意外責任及第三人意外責任附加條款都是損害保險,並沒有競合問題。營業場所內的意外主要由公共意外承擔,雖然費率較高但範圍較大;火災爆炸導致的損賠,由火險下的第三人意外責任為主要承擔,雖然僅限火災爆炸導致的事故方得請求,但保費低保額可拉高,兩者是相輔相成不是競合。再者,兩種都投保要如何解決保費問題?就要從稅法角度處理,在營所稅部分保費是必要營業費用,收入減除必要費用才是課稅基礎,如果商家有賺錢,與其讓利潤增加稅賦,不如用這筆利潤來增加保障減少意外事故時公司的風險,又能減少稅賦,這就是產險業務需要更專業能力的原因,跟壽險拿罐頭DM去兜售推銷完全不同,專業的董事或負責人考量的絕不只是保費,而是事故發生後損賠錢會從哪裡出,公司會因此倒閉嗎?商號則是另種處理,因為商號除非有開發票,否則營業額是依同業水準推計課稅,原則不會有銷售額減除成本問題,但臺灣許多商號如小吃店、便當店營業額都破千萬(真的不用意外),但因稅局怠惰或政府討好選民,許多商號攤販明明絡繹不絕卻都不用開發票,這種客戶就需要專業建言協助轉型,因而可衍生其他保險需求,這就是許多專業產險業務在做的事,跟壽險業務員一張DM打天下、只訴求便宜做法完全不同。好了,我想我講太多撈過界了,各位開心就好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8 16:36:00
公共意外責任是附加天災,這個大部分保險公司本來就都可以,商火附加第三人或地層下陷,兩者都因為通常不會再多花錢買再保,這幾年產險業經營的考量下,不太愛接,因為要接可能就是要自留或臨分,第三人保額不高還好,地層下陷這種可能巨災的,就是不想碰,你要買,市場上問遍應該都還是會有,一般客戶一般通路就真的不用想,這無關乎業務員能力,是保險公司的問題;回到上面,商火附加第三人,跟直接買公共意外責任來比,你可以分享看看你覺得這樣規劃對一般消費者來說比較好的理由,我是真的看不出優勢,20年前我在做商火核保,一年整公司也才出個位數這樣的單,現在更因為經營考量,直接就是勸退第一線,畢竟直接去買公共意外責任就好,對消費者好不好不是我第一要考慮的,我面對到的客戶也不會去思考保險公司這樣賣能不能盈利,保障尚稱完整的規劃以目前市場上的商品,一般中小型消費者都還是買得到,你上面講的險種大多都也是公會商品,產險真的要客製的單,沒花錢跟再保談好,就是買不到,一般業務員和消費者,能知道延燒要用公共意外責任險來處理,我都覺得可以了,原po現在拿出來的報價,看起來就是富邦的產品最好,其他都是制式商品,富邦的專案在商火有幾個點以我處理理賠的經驗來看非常實用,至於額度夠不夠,自己評估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6:40:00
這兩年我有機會參與外商保經的活動,我覺得本土產險真的只會在紅海市場裡蹭,根本兩個世界說到這裡就好,反正我已經離開業務工作了
作者: bigbaixiong (白兒)   2024-12-28 16:42:00
我是認為你的論點很多太理論了而且近兩年一堆共保湊不滿100%誰的責任?尋了15家只湊到80%誰要承擔的問題?20%誰要做誰就有錢賺怎麼沒公司想碰不就疫情後產險業開始重視風險費率控管 標的物風險重新檢視連動鐵皮或是倉儲案子一件接著一件丟到市場上錢就在那 怎麼沒人想去賺甚至還有某些公司用商動來取代商火去規避一堆產險公司不願意承接的標的一些3.5年前保費400萬可以處理的案件今年度保費快800萬也是照吞保經業務員有什麼話語權嗎配合的窗口說不接能怎麼辦也沒考過商火核保跟理賠的資格實務流程也沒跟著走過幾遍最後也只能翻翻新聞 訴訟 評議當作例子不是嗎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6:45:00
共保不是每家公司要加入其他公司都願意啊,之前我有報過某超越五星級的觀光酒店,結果那個飯店有部分土地是原住民保留區,就有公司不願意加入,或者小公司要加入大型公司嘰嘰歪歪的情形我們現在講的案子不會評議,ㄧ是被保人不是金保法的金融消費者,其二超過一定金額,其三涉及營業自由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8 16:48:00
週一有空我再幫你查查近年業界商火附加第三人的簽單保費有多少吧,不愛賣真的是事實,如同近年也不愛賣傷害險,這是保險經營面的問題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6:52:00
不愛賣是有,像這幾年的資安險就是,但商火下的附加險我是難置信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8 16:56:00
另外保險公司在紅海裡面蹭,很大原因跟你剛剛提到的,保經基於被保險人利益來洽訂保險契約和提供服務也有關係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6:57:00
我不懂你意思?所以你認為要廢掉保9?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8 17:04:00
我是指陷入紅海這情況,跟這有關係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8 17:16:00
但我跟你相反,倒認為經紀人不顧被保人利益,只推銷特定商品背離保經責任正在連棟鐵皮(X),H鋼構倉儲(O)考過火險理賠核保也沒用,業務員要去跟保險公司抗爭,如果你是保經業務,建議你去考保險經紀人,當個人執業保險經紀人然後加入經紀人公會比較有用,保經業務隔太多層保險公司不用理你
作者: ohyoung ( )   2024-12-28 17:33:00
要看你說的紅海是什麼了,我指的是殺價競爭的部分,消費者是主因,很多保經是推手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4-12-29 09:44:00
你應該有重填要保書,富邦再報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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