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有第三人責任險;我方是網路投保,沒有業務員
第一間院所治療幾次後就要求我不必回診,並讓我申請診斷書寫擦挫傷
但我當下反映仍在疼痛,他只要我回去休養,會自然康復
後來因疼痛遲遲未減緩而必須陸續看第二、第三間院所
第三間院所的診斷書多出韌帶損傷
向對方保險公司請求賠償時因第三間體外震波費用過高而被刁難
理由是韌帶損傷可能不是車禍造成,且第三間與第一間時間有差距
並要求我申請所有院所的病歷摘要
這個案件還有許多隱藏的複雜細節,所以我很難想出合理的對應方式
也不知道申請病摘是否對我不利
故想詢問意見
(目前還有人建議我諮詢免費法扶)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01-18 17:49:00你這個案件應該不在法律扶助範圍但看一下你的敘述,大概爭點有二:1、第三間醫療院所診斷書所載的韌帶損傷與保險事故間是否有相當因果關係?2、體外震波是否為治療韌帶損傷所必要?首先,必先證明事故與損害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才會進到第二層次醫療必要性的問題所謂相當因果,指依經驗法則,於此條件均可生相同結果。而韌帶損傷,從經驗上來看,通常是意外事故所發生的結果但你在第一間跟第二間院所都沒有檢查出你有韌帶受損,到了第三間才檢查出韌帶受損那你要回頭看看前兩間院所的檢查項目跟第三間的檢查項目是否有所不同;一般來說,軟組織(韌帶、軟骨)的損害X光無法看出,必是超音波跟核磁共振才能檢查確定是否受損,所以你的前兩間院所及第三間院所如何檢查,就是你證明事故與損害間有相當因果的關鍵,另外檢查的時間點也是問題,通常軟組織傷害伴隨腫脹,此時要等消腫後才會檢查出來至於醫療必要性問題,這是保險公司應負的舉證責任,不能舉證就要負擔賠償責任但你這種案子進到法院也是會被壓著去調解(無論刑事或民事),只能建議你,心思放在有有單據可證明損害部分,至於不要劃錯重點在慰撫金,你的重點是醫療費用、工資損失、恢復原狀,不然你找什麼大律師都沒有用,更別提保險業務員或保險黃牛了
作者:
awei181 (awei)
2025-01-19 13:28:00推z大說明
作者:
richi21 (這就是人篸阿!!!)
2025-01-20 01:22:00推說明
第三間與第一間時間有差距 ??是幾個月?甚麼受傷也沒寫? 多寫幾個字也好啊~~3Q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25-01-20 15:25:00工資部分稱為所失利益,損害賠償範圍包括所受損害跟所失利益,但依您補充說明,醫師並不認為你有停職休養及專人照顧必要,所以看不出有需要補償工資的必要再者,依您補充陳述,你第一間醫療院所就診到第三間院所距離約三個月,其實也不算距離太久;依目前醫院對意外事故確定軟組織傷害的檢查常規,急診一般只有X光,如果關節處有腫脹且為消腫或反應有問題時,會在回診、門診時初步用超音波檢查,若發現疑似韌帶撕裂、斷裂,醫院會再安排MRT檢查。您似乎沒有MRI,醫師僅以超音波判斷,但仍無礙您的因果舉證,畢竟診斷證明係由醫師所開立,有證明力與證明能力,只要您拿出事故後的就診明細(健康存摺),並同意保險公司向警消與醫療院所調閱資料(事故日以後),就滿足了您的舉證責任,而超音波判讀的醫師專業及能力,保險公司若懷疑為何前兩家院所為何沒查出韌帶受傷,那是保險公司要舉證的部分只要證明因果關係存在,要接受何種治療是您的自由,在必要範圍內震波、PRP、韌帶置換均無不可。但建議您,損賠請求對象以相對人為主,保險公司要如何主張,請保險公司出示委任書「正本」,您再跟相對人確認是否授予代理權(其實這個步驟可以玩保險公司方法很多XD,確認保險公司有代理權後約鄉鎮市調解(雖然這邊的委員都很爛),調解不成就直接起訴,跟保險公司理賠講太多其實沒什麼用,他們跟您也只是露水姻緣,只要把你的請求項目打在紙上交給理賠叫他帶回去討論,不行就進行下一步驟加上延滯利息,沒什麼好煩惱的
推Z大仔細回覆(原Po應該要對Z大說聲謝謝吧...專業又不收費的分析,真的很好心
作者:
anijain (ANi)
2025-02-04 19:55:00專業給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