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tiz (altiz)
2014-09-10 15:40:18不好意思不知要那問只好在這發問,若有違板規請板主刪除
小弟有一塊空地想蓋鐵皮屋:http://ppt.cc/NT54 (報歉手繪比較快)
A為自有建地,約3.5米x5米=17.X平方米,現為空地,有土地權狀,都有繳地稅
B為政府地,以前有人承租,現為廢墟只剩三面強避(電表還在但沒有在動)
C為鄰居也是政府地但有使用權,20幾年前他在蓋房子時就有佔到我這塊A空地約1/3
AA面為面對8米寬雙線道馬路(AA面若蓋起來為二樓)
AB面為面對2米寬巷子(AB面若蓋起來為一樓)
AA面與AB面的高度落差約有2.5米,這塊空地的附近週圍全都是住家
想請教一下,因買不起房子,手上有點存款所以想把A地蓋鐵皮屋自已一人住
鄰居C有佔到部份我是打算先講請它拆,不然就走法律告侵佔請它還我佔到的地
近日內會先去地政申請仗量,因打算拿來蓋鐵皮屋所以小弟有以下疑問:
1.請問要如何申請才不會被檢舉?(臨時建築物OR違章建築?)
2.若蓋鐵皮屋可以蓋幾層樓才合法?(想蓋共二樓半或三樓不知可否?)
3.蓋鐵皮屋申請程序為何?(假設鄰居C已還侵佔的地)
4.順便問這樣蓋起來大概要多少錢?
我知道這塊地不大,但我一人用很夠了,就算不住也打算拿來做倉庫放東西
雖然不是市區裡的精華地段,但離市區也有十來分路程算是一般道路旁的小空地
因為不是很懂法律(怕被檢舉),所以請教如何申請才合法,請大大幫忙回答,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