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買了一間41年三樓老公寓在整修 (四樓),
每個鄰居前後陽台都有外推,五樓有違建頂加。
無管委會。
目前在裝潢,有把舊隔間拆掉,做新的輕隔間與浴廁。
上禮拜工班跟我說,他們開門時有北市建管處的人
跟進去看,說有人舉報,然後說我們違反建築安全,
要我們停工,之後會寄公文給我們。
想請問先進後續要怎樣處理比較好?
1. 這種狀況我們會被勒令停工嗎? (沒申請裝修許可)
如果還是繼續裝修會怎樣? 查看前面文章說六樓以上
建築,裝修才需要許可證?
2. 會動到建管處,一定是同棟舉報嗎? 不然會有人閒閒
的整天逛大家看哪間在裝修嗎?
3. 目前工班還是繼續施工,但也不希望他們被影響到,
畢竟人家也是收錢辦事的。
4. 我們是一套衛浴變兩套,兩個房間變三間。
但兩套衛浴 (1999說這邊就要申請),只接好地板水管,
連墊高跟壁磚都沒貼,這樣他可以說我是弄廁所嗎?
感謝大家百忙之中撥冗回答,謝謝
祝 生意興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