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一房子想重新完整裝潢
目前有找了幾間設計公司來先做規劃,
都已丈量且劃出簡單的平面配置圖,
也到了其中一間設計公司談過中間的配置規劃一次(當然還是很多需修改)
因為是第一次裝潢房子,很多的細節不太懂,想跟版友請問
這間公司聽得出來下一次碰面就想要我們簽設計約了(價格沒說)
但是第一次碰面有很多實際面的問題還須釐清,如果不行的話,
可能整個格局又要重新規劃
一般來說,是第二次碰面就要簽設計約嗎??
或是應該進展到什麼階段才簽呢?
原則上簽了設計約後面的工程約也是會給同一間做的
目前有提供我方的預算,但是初估的報價單沒有出來
因為才見面一次比較不能感覺出來差異,材質什麼的我們也是外行
想說房子也是要住長久的,建材方面也不會太省,
是想第二次碰面就要簽設計約是一般的常態嗎??
這樣我到另外的設計公司就要先考慮一下這問題了
感謝版友的熱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