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問題是否可以在這裡發問
小妹剛進關於室內裝修業的公司
有關於這方面的法規不是很清楚,想要自己先了解一番
有聽過裝修公會的人提過,要怎麼分辨這廠商有沒有證照
就是看,只要有「室內裝修」四字的公司行號,一定是有證照的。
沒有這四字,就是沒有證照。
所以,我原本的理解的是
只要公司名稱有「室內裝修」四字
一定是在申請公司前,要先附上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才可以擁有「室內裝修」四字。
(就是說,如果沒有登記證,就沒有辦法申請「xxx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但是我查目前內政部公佈的頁面則是
室內裝修業在100年修法以後,已經成為一般行業。
因此,申請程序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
應該是可以先登記公司名稱有「室內裝修」四字。
所以,不一定有「室內裝修」四字,就有證照。
請問各位專業的鄉民,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那麼修法後,除非裝修公司自己提出證照,否則我們消費者是無法分辨的嘛?
還是還有其他的法規我沒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