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因為對設計業的行規不是很了解
有些異想天開的想法
想說先問問大家不知是否可行
先謝謝你們
有冒犯也請見諒
最近買了新屋想裝潢
A朋友(很好的朋友;待過相關行業)介紹了一位設計師(人在台中)
跟她聯絡覺得不錯 設計風格也是自己喜歡的感覺
只是有個缺點
因為她在台中 所以她的工班也在台中
要南下(房子在高雄)費用是必要增加
而且設計師本人是完全無法到現場監工的
這點讓我很猶豫
因為我希望設計師可以幫我注意現場狀況啊~
後來又經過B朋友介紹了一個設計師(人在高雄)
B朋友是家裡給這位設計師裝潢 覺得印象不錯
但跟這位設計師接觸後 發現B設計師設計風格是屬於比較老式的
不是很喜歡(雖然她說也可以做我想要的)
但優點在於她配合的工班在高雄 可以親自監工
所以陷入選擇困難
因為A設計師有表示可以只簽設計約
他會給圖+圖面說明
所以我在想
是不是可以跟A簽設計約
然後跟B簽工程約
請A去跟B作圖面說明
由B的工班來施作並由B監工呢
不曉得我這樣的想法會不會太不禮貌
所以想先問問大家
或是B即使過去的作品都偏老式
也能做出我要的東西呢?
(我對櫃體什麼的要求很多)
很猶豫
想問問大家的意見
先謝謝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