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住家位於新北市,正在裝潢中,因為是社區,申請了簡易施工許可,但是現在發現
家中前陽台,有一個緩降機(只剩底座),代辦施工許可的請我們要恢復,才能通過消防檢
查取得竣工證明。
在我們入住前,緩降機的狀況就是如此,而且裝潢的費用已經快讓我們吃土了,本來想說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6條之12: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
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要請管委會負責恢復的費用
(包含緩降機跟繩子)。
每個月我們都繳納管理費,裝潢期間也支付了額外的清潔費,真的不想多花這七八千元,
但代辦的建議我們不要向管委會要求,避免日後被為難,不知道大家有沒遇過類似狀況,
或是有任何建議的,謝謝~
https://i.imgur.com/ymxJFT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