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制式工程合約,大概就是30%、30%、30%+完工驗收10%
依照工程內容與進度分次請款,例如完整的舊翻新,大概進場前請30%,泥作砌牆貼磚完
成時請30%,木作或是油漆完成時30%,然後完工驗收後請最後的10%
當然也會依照每個案子施作內容的比重來調整,例如只有基礎工程的案子,水電泥作的金
額會比較吃重;或是整場以系統櫃為主而沒有泥作工程的……之類
大多數的設計/工程公司(統包工程)來說,放款給工班一定是該工項完成之後才會放款
,有些特殊項目會需要先付訂金給廠商(高單價的音響、實木地板、特殊塗料、盤多磨…
…之類的),如果是五金配件、衛浴設備、工程材料的話,長期配合的廠商很多是月結;
我自己公司是每個月初、月中各放款一次,請款單來不及送的,就半個月後放款
所以用其他理由要預先跟業主請款的,就算不是要騙客戶錢,也是他財務管理或是工期安
排沒有很順暢,或是廠商覺得他信用不好,所以款項盯很緊,錢沒進來就不進場
總之,合約真的很重要,沒概念的話就用政府的標準規格當參考,然後申請室裝雖然要多
一筆費用,但對業主其實多一分保障
各行各業都有優秀的以及垃圾的業者,裝修工程隨便都幾十萬起跳,如果沒把握,就照標
準流程來走,至少可以先避開一些討厭的事情
以上,祝大家都能有愉快的裝修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