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們好~
近日新居即將開始裝潢,腦中對於設計師的工作有個疑問,雖然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
但周遭也有朋友正在和設計師談裝潢,過程沒有很順利,所以想請教各位:
一般A設計師收取設計費繪圖、業主確認圖沒問題後,開始動工前會開出工程估價單
進度到這邊後,假設業主因為各種原因(例如對於估價單不滿意工程價格喬不攏等)
決定不繼續找該A設計師發包施工。
那麼當業主帶著A所繪製平面圖立面圖3D圖等圖面,試圖去找另一個B設計師接手該案、
並希望能夠盡量依據前位圖面(A的圖面是滿意的)施作時會是甚麼樣的狀況呢?
自己查資料推測,多數的設計師應該不是很願意承接別的設計師畫的圖面施作,就算承接
了也會對圖面做自家的改動和丈量、3D圖重畫之類的,所以代表可能會多付一筆設計費
(雖然不是重新規劃設計、但大概也會收到個5-6成?例如新設計畫圖一坪3000,這邊收個
一坪1500這樣)
姑且不論後面找的B設計師溝通起來對不對眼、給的估價合不合意這些風險,可預想光是
設計費就要先多一筆預算。
這樣就個人看來,除非A設計師發包施工真的問題非常大、或是價格很誇張完全不能接受
,不然捨棄A找B並不是很明智的做法。
請教版友們這樣的想法是否有錯,或是現今設計師業裡對於這樣的狀況會如何處理?
甚至是有版友這麼做過的後續是如何發展,很希望大家能為我解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