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購買廚具系統
廠商為新北某工廠直接販售
估價和報價過程都沒太大問題
現在準備簽約遇到問題如下
問題1:廠商說估計單=合約
上網查了一下是可以這樣做
但是好像有點陽春
問題2:合約無討論空間
違款的部分廠商不願意新增進去
包含拖延日期的補償
或是買方取消訂單的賠償等
合約不就是保障彼此
但往往合約都是再保障賣方
條款不是經雙方討論後可做修改嗎?
問題3:要求蓋公司大小章
業務傳來的公司印章
如圖,滿頭黑人問號
因為公司大小章不是張這樣吧!!
葉=業務的姓
公司章就簡單幾個字而已嗎?
https://i.imgur.com/42wZwIk.jpg
問題4:訂金收據
業務說他們公司都是這樣
估價單=合約=收據
也就是付訂2萬訂金
估價單就是收據?也是合約
我的印象中收據要寫收據兩字
經雙方簽名並蓋公司大小章
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是目前遇到的問題
業務完全沒有可談空間
請各位專家幫幫忙
其中是否有詐?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