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最近購買的預售屋已動工,開始研究廚房相關客變。由法規開始,希望能夠在合法的情況
,將廚房由建商按圖施工的封閉式改開放式+中島,但法規和函示有些有看沒有懂,在此
向各位請教。
預售屋背景:
1.該建築物為高層建築物,高92米24層樓。
2.建商送審通過的設計圖廚房採用燃氣設備
3.廚房為封閉式防火區劃
4.小弟買在7樓,低樓層
疑問:
1.高層建築物的低樓層若改為開放式廚房,是否能保留燃氣設備呢?
目前只確定高層建築物16樓或50米以上樓層改開放式嚴禁燃氣設備,但15樓以下小弟不是
很了解?法規和函示有點看不懂。請相關經驗的前輩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