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大約在4月左右會裝潢完工
完工後開始會有各種大家電和家具進場
但因為4月時工作上有可能需要出差幾乎一整個月
沒辦法隨時請假回去等貨運或安裝家電的師傅
因此想請目前合作的設計師幫忙處理
在師傅或貨運要來的時候幫忙過去收貨及監工
由於這部分沒含在原本的合約裡
網路上也找不太到類似的心得或經驗
不太確定向設計師開什麼價格才不會失禮
是應該要用收貨件數及時數換算金額
還是應該用裝修合約的總金額乘上某個百分比才好呢?
希望版上的設計師跟前輩可以提供一些意見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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