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狀況
目前已購買新成屋(23p,三房兩廳)一間預計於2024年底完工
因為是2021年核發的建照,建商全室鋪設隔音墊+超耐磨地板以符合現行隔音法規
有找設計師客變退除客廳正後方的房間牆面,未來要做成半開放式書房,原牆面位置用地
板分隔條隔開
(超耐磨地板礙於隔音法規,建商不接受退除)
目前的計畫是到時候交屋後再從分隔條那邊拆除木地板去立半高牆弄成書房
想請教各位問題點如下
1. 爬文發現一般情況會建議先做系統櫃,再做木地板,但因為我交屋就已經鋪設好木地板
的情況下,請問有需要拆除木地板做好系統櫃之後再把木地板鋪回去嗎?
還是說其實系統櫃立在木地板上影響其實不大?不用如此費工?
因為想說我都要為了那半高牆去拆木地板了,乾脆要拆就一鼓作氣全拆?
2. 像這樣拆除木地板再拼回去,原來的超耐磨地板和隔音墊還能夠重複使用嗎?會不會我
直接另外找人重做超耐磨地板反而比前者這種費工的做法(畢竟還是要工錢)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