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的小兩房去年7月底交屋,設計合約工期是8/6~10/20,總價約85W
中間歷經設計錯誤與油漆施工品質不佳要求改善
,因為覺得對方改善非常不積極也一直在找理由拖延,極度不爽對方的處理方式
已經在群組吵過架了,至今還未結案
但上週對方催促趕快繳尾款(總尾款-5000),5000等之後處理好再匯
設計師說要找系統櫃廠商討論如何處理已經從12/17到現在沒有任何消息
請問我能主張全部驗收完畢才要匯款嗎?
另外合約有註明延後一天交屋需賠千分之一的總價,(全部工程完成差不多是11月中,到現在尚未驗收完成),請問驗收這段期間也能要求廠商賠嗎?
謝謝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