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下列新手的問題:
請問如果商品走快遞需要進行報驗的動作,要怎麼做比較好?
因為爬網過程,據說快遞有時候可以很幸運的不用進行報驗的動作。
但是要事後進行買賣,勢必需要進行商檢程序。
因此想問有經驗的人,若商品透過快遞進口,如何通知賣家快遞
寄貨一定要經過海關商檢的程序?
是否賣家寄件申報屬實,一定會經過商檢程序。
假設這些商品都是應檢商品。
其他問題:
1.輸入商品報驗申請書:
a.報驗義務人與進口人 可以不一樣嗎?兩者差異? 若是個人可以免填進口人嗎?
b.品名 -> 這是指商品名稱嗎?還是分類品名? 若眾多同類商品該怎麼填寫
在同一格?
c.貨品分類號列/報單項次
->
2.商檢的規費計算?對象是一次性?還是依據分類?
a.如果全部是玩具類,但玩具很多樣式,這個規費是一次算嗎?
全部玩具隨機抽驗在計算一次規費?還是玩具每個樣式,就要算一次規費?
b.如果進口混合了,玩具 與 紡織品 ,這些都要商檢,那要怎麼商檢?
是否玩具類需要商檢一次,然後紡織類再商檢一次。
變成兩次商檢的價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