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日本網站購物及轉運

作者: nightff   2017-06-18 16:02:47
不好意思,因為爬文了還是有不懂的地方
第一次使用集運(轉運)系統,會用EMS寄送,
但是集運(轉運)系統會要你填商品價值,
我看到有人說只差一點可以稍微低報(金額只差一點點),
但是上網查,低報是否風險?(會被罰錢嗎?)
買的東西有衣服跟鞋子類(跟家人一起買)
如果不行我就只能拆開分兩次了
最重要的是想問:
因為是透過集運,所以沒有扣消費稅,
商品價值可以把消費稅扣除嗎?(雖然實際上還是有付
如果可以扣除的話,應該就在安全範圍了,
如有不當之處請告知,謝謝
謝謝C大的解說(幾乎可以打一篇文章了XD
關於零星物品的部分,因為用回文的我打比較慢,
所以在文章上修改:
關於-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
第 八 條  完稅價格逾本辦法規定免稅限額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捐);其屬
零星物品者,除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外,應按海關進口稅則總則五規定之稅率課
徵關稅;非屬零星物品者,應分別按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之稅率課徵之。
而對照-海關進口稅則總則
五、旅客攜帶自用行李以外之應稅零星物品,郵包之零星物品,除實施關稅配額之物品外
,按5%稅率徵稅。
是否如果單項完稅未超過3000,即可直接以5%課徵稅,
上網查有分營業稅跟進口稅,C大說的是營業稅,
這邊的辦法是進口稅,所以如果被課的話,單項未超過3000,
是會課5%+5%=10%的意思囉?
還是我有誤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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