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美國的東西用DHL運送,
通常要7天左右才到的東西,
在3天後就先收到簡訊通知,
內容如下:
【DHL進口貨件通知】
親愛的客戶您好,
您有一票進口貨件,
分提單號碼:5840******,
因清關所需,
請您盡速至EZWAY APP點選
「紙本委任書」回傳個案委任書,
以利貨件清關放行,
感謝您。
如有實名認證及報關委任相關問題請點選http://bit.ly/DHLTAIWANDA
然後,
我進ezway用分提單號輸入後還真的有我的貨物資料,
我就填寫、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簽名。
我查詢貨物狀態還在美國,
怎麼還沒1月1日就遇到跟以往跨國購買這麼不同的流程?
之後進來還要繳稅,
是不是又要再操作一次?
感覺這個新變革很麻煩,
政府不覺得把流程變得超複雜嗎?
害我原本以為是買的東西超快速郵遞,
小高興了一下!
Ps.我買的不是會有違法疑慮的保健品或奢侈品,
我只是買一些飾品而已......
後記:
因為東西一直沒有收到,
所以我又上ezway去看看,
發現他從110年12月28日開始實施,
條件如下:
第一階段自110年12月28日起,
以已註冊實名認證APP,
但回復遭冒名報關
及推播多次未回復之名單為實施範圍。
這樣我就更好奇了,
我是已註冊,
但從未回復遭冒名報關,
且每次ezway推播我都有回復(一天內),
到底為什麼要找我當白老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