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goo.gl/epxFrz 法案全文
為了因應 2020 東京奧運。12月4日,日本眾議院表決全體一致通過,移交參議院,
預計將於半年後實施。
簡單來說,這是主要針對以招攬不特定多數人為目的,像是
電影、演劇、演藝、音樂、舞蹈之類的藝術、藝能、體育類型的活動
如果有以下狀況
主辦單位或是販售單位表示未經允許不得有價轉讓
需要入場資格或是需確認購票人的姓名、聯絡方式 (標註在票面上)
除了指定日期、場所,還有指定入場者或是座位號碼的活動
那麼,超過定價的有價轉讓票券
(加上手續費、轉讓費、交換各種有價物品等各種名目皆不可)
為了轉售為目的的各種不正購入
就皆屬為違法行為
違反者可處 1 年以下 或 100 萬日幣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