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goo.gl/xruRoL
對於這種有幸看到演唱會,但執著於FB直播炫耀的
要如何檢舉?!
貼連結給環球音樂,如果連環球都不處理,那就不用在意
檢舉 告死他.... 台灣人尊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真的很差
作者: amuroglobe (Rebecca) 2017-02-19 23:41:00
今天在特區也是制止跑來前面拍照的死孩子,要他們不准拍(有位子為什麼一定要衝去前面看,很煩!!
作者: iverson72 (五月的風) 2017-02-20 00:03:00
看到超多人一直錄一直錄 超沒水準
作者:
jamesapp (180男大生)
2017-02-20 09:02:00如果不是要營利,只是個人留作紀念,錄一小段,有那麼嚴重嗎?
噓樓樓上 要做紀念請之後買DVD 是沒聽到說全場不得拍照錄影嗎? 想留念也可以去存新聞播的畫面啊
作者:
elin033 (轉阿轉阿三分æ‹^^)
2017-02-20 10:44:00樓上說的我有看到 超傻眼的
作者: amuroglobe (Rebecca) 2017-02-20 11:32:00
侵犯表演者的智慧財產怎會不嚴重,不只錄,拍都不行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7-02-20 12:13:00不能拍就是不能拍,錄影更是不行錄得又不清楚,想紀念買DVD就好啦
錄的大多是想炫耀吧 這種畫質說要紀念不懂紀念的點在哪免費演唱會拍錄就算了 售票的就是不行 尊重智慧財產權有這麼難懂?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7-02-20 12:19:00免費表演也不見得就能讓觀眾隨意拍錄吧重點是請遵守規則
哈 r大可能我沒說清楚 對 免費的也不是所有都可以 遵守規定就是了 但就是太多是可以拍的場合讓很多人的觀念都變偏了 能進場就認真聽看表演 手機相機乖乖不要動了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7-02-20 12:43:00呵,我主要也是在針對要遵守每一場表演的規定啦當個優良的觀眾也很重要啊
錄一小段就是很嚴重!!進場規定明明寫的很清楚,為啥要不遵守規定?!留作紀念?!能進場看演唱會就是紀念了!
作者: rjb0506 2017-02-20 14:36:00
討厭某些違規還一副沒什麼大不了的態度,不行就是不行為什麼覺得自己要做紀念就可以不受規範
作者: ueharakohji 2017-02-20 21:52:00
我是52場的我前面的香港大媽首首錄我也是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