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經紀公司向與偶像談戀愛的粉絲提告求償

作者: chrstine (只是路過)   2014-09-12 0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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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rstine (只是路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經紀公司向與偶像談戀愛的粉絲求償
時間: Fri Sep 12 09:22:00 2014
1.媒體來源:
日刊SPORTS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アイドルと交際したファンに運営会社が損害賠償請求
簡單說,就是偶像團體的經紀公司,因為成員私底下與粉絲交往被抓包
,現在準備向粉絲提告求償
青山☆聖ハチャメチャハイスクール(這哪個團體啊),在今年四月,主
力團員結城美帆(19)與美浦聖奈(22)突然無預警脫團,在8月的粉絲
交流會上,由製作人表達他們兩位因為違反契約,與粉絲交往因而被開
除,交往對象的名子也被公開。之後經紀公司向兩位交往的粉絲,提出
總計823萬2400日元的損害請求賠償書。
這種從來沒發生過的事情,據關係人士指出,她們在入團時,就已經簽過
『不能與粉絲交往』『不會輕易放棄工作』的契約書,而這兩位已經違反
了契約書內容,還隱瞞背叛大家,這是不能原諒的。
3.新聞連結:
http://headlines.yahoo.co.jp/hl?a=20140912-00000005-nksports-ent
4.備註:
這會不會太誇張啦....
作者: eversun (å—¯...)   2014-09-12 23:46:00
那前偶像有被罰嗎?只罰粉絲好像怪怪的
作者: valley7788 (荒漠刀王)   2014-09-15 23:10:00
不太合理..
作者: firstname (firstname)   2014-09-20 21:25:00
告粉絲是哪招...是打算拿哪條法律來告?完全不會起訴吧
作者: Ma096096 (Mayumi)   2014-09-22 09:06:00
告不成吧 告偶像違約比較差不多 不過告下去 經紀公司的投資也白費了
作者: didolydia (雜學之女)   2014-10-31 04:40:00
讓人好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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