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bsonvcf (海猿)》之銘言:
: 如題!
: 大家好,小弟今年3月底來日本讀語言學校一年
: 當時拿到的留學簽證是1年3個月,也就是說到明年到2015年6月底
: 想問一下各位,明年年初學校課程結束後,
: 是否留學簽正就不在適用?
: 因為最近有親戚介紹在日本公司打工的機會給我,
: (我是想打工 但不想在這就職)
: 目前打算從12月初開始做到明年簽證結束前,
: 但剛爬了一下文,發現好像畢業後,學校通知入管,簽證就掰掰的樣子,
: 這是真的嗎? 因為也有其他人說,好像不影響..眾說紛紜
: 我是希望去上班的話,能在這段期間能正常支領薪水這樣@@"
: 如果只能轉打工度假簽留下來的話就...算了吧! 哈哈
: 有經驗的前輩們~ 能為我解惑一下嘛!? 感恩!!
一般來說,新的一年三個月,多出的三個月是讓學生準備回國或是找工作及
再升學準備用的(考試),是日本政府給予留學生的額外寬大期。
個人是不建議額外再新增打工。但鑑於相關法規使用的是軟性"得"的規定,
所以這塊上仍有自我解釋的空間。照理來說是可以的,只是你要負的風險是
當您要再向日本申請新的工作或留學簽證時,要有心理準備難度會提升不少....
另外,看完您的問題有點疑問,"打工"的公司要以多少時薪及時數雇用您呢?
如果以留學簽來說,想要從事打工的話,一定要申請"資格外許可"。
其中就有規定"週28小時"以內,如果是在這個時數內的話,就不算違法。
時薪只要不低於法定,要上萬圓也是雇主與您的合意,只是要注意別超過免稅額
,不然會有追討稅金的問題。
最後,如果真的想去打工的話,希望您再注意一下,打工的契約是否是以打工為
名做正職之實?
如果有涉及這個部份的話,可能要請您再三考慮了。雖然說只有短短的三個月
您就要回國了,但任何合法設立的公司,在年末都要提出每年的薪資申報,到
時您打工超時的不良紀錄也會一起被申報上去的可能性不低,這對您將來申請
別的簽證時是極大的負分,請小心再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