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開始要到北海道大學讀博士班
現在大學院的人要幫我代辦在留簽證
關於申請書有一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因為之後預定會帶我太太一起去日本生活
所以我在"同伴者的有無" 那邊選有
然後下面的"在日親族及び同居者"
我的解讀是要填現在住在日本的人 所以留空白
可是大學院那邊好像要我填我的同伴
請問我是要填我太太的資料嗎? 如果是的話然後在留カード番号要填甚麼?
(本來就預計我的留學簽證和在留OK後才去幫我太太辦家族滯在的)
另外想請問家族滯在的問題 如果可以的話會比較希望4月太太就能和我一起過去
假設我在台灣辦好簽證但還沒到日本領在留卡的話
請日本的友人幫我太太辦家族滯在通過的機會高嗎
(因為某些因素 希望待在日本時同時也有健康保險 所以暫不考慮觀光簽換家族滯在的方式)
若不建議的話 等我到日本拿到我的在留卡後馬上去入國管理局辦家族滯在的話
因為我獎學金沒過
滯在費證明只有自己的存款(會附上約1000萬日圓的證明)
這樣在一個月內拿到家族滯在簽證明信片的機會高嗎?
以還沒在日本生活過的台灣留學生身分辦家族滯在可能會被刁難嗎?
問題很雜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能給我一些建議 謝謝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