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語校的在留資格時
未來規劃欄和具體留學理由說明欄
是填繼續升學並寫了一段文字解釋 還填了某研究所名字
已成功拿到在留並赴日
如因為某些原因
打算畢業前先就職 研究所的事之後再說
請問是否可以?
會否予入管印象不佳 進而影響工作簽的成功率?
(其實只是延後實行 或次序有換而已)
另外找到全職工作並更換成工作簽後
是否也可以用part-time兼讀方式
一邊工作一邊念日本的博班(類似台灣的在職專班概念)?
謝謝
※ 編輯: AruBan (221.187.14.163 日本), 10/14/2019 0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