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gyyworld ()》之銘言:
: 最近有幾個同學畢業了想留下來找工作.他們的簽證有人還剩3個月,有的還剩下半年.他們
: 跟我說.學校要求畢業後14天內要申請:
: [將留學簽變更為特定活動簽證]
: 不可以用剩下的簽證效期來找工作.
: 哪有這種事? 假如在留還剩半年.足以找工作了.有需要換新簽嗎.
: 不變更簽證不能開始找工作嗎.
: 學校都會說.一畢業,留學簽證即失效.沒有用了.所以想留下來玩要申請觀光簽.
: 找工作要變更為特定活動簽證
: 學校的規定都很奇怪.入管局不是只管最後效期截止前有沒有離境而已嗎.
: 效期結束前要找工作.換學校…..等正當活動不是都可以嗎.
: 依照學校的說法.假如有人畢業後不是找工作,也不是旅遊,只是在處理搬家的事.要換什麼
: 名目的簽證啊?
前一篇推文長到都能發文了,就順便把查到的資訊整理一下,方便日後其他版友做參考。
文中有錯誤或遺漏的部分煩請指正,謝謝。
老話一句,每個人情況不同,別人可以不代表你就可以。
別人經驗當作參考可以但為何不選擇相信更安全的方法。
我個人認為審查簽證的主管機關、相關法條以及頂尖學府的說法會更加值得信賴。
你寫論文的時候來源說是PTT爬文跟聽別人說看指導教授會不會把你電到飛上去。
#下列資訊皆為2023/04/07時間點的資訊,請日後爬此篇文的人留意有無更新的資訊。
#最終解釋權仍屬於主管機關,還是親自到櫃檯或是以電話,郵件詢問更加保險。
#本篇文只探討留學簽證,其餘簽證的相關規定並未完全收納。